沈婕换了一只膝盖跪地:“用点力!
来,用力,一,二——嘿!”
肖尧的脚穿进去以后,沈婕又为他细细地系上鞋带,肖尧觉得,她系出来的鞋带花式比自己系的好看。
接着,沈婕又帮他穿另一只。
“我自己来吧——他又去教堂干什么啊?”
“感觉波哥在对他进行某种心理精神治疗吧,具体的他也没和我多说。
好惹,”
沈婕站起身,满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小手,又俯身拍了拍她的膝盖:“站起来走两步?新鞋可能有点挤脚。”
肖尧站起身来,但并没有走两步,而是粗暴地拉过沈婕,一把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
沈婕有些猝不及防,这毕竟是她第一次被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拥抱,但是眼下的气氛又容不得她推开。
“好啦,好啦。”
少女拍拍肖尧的腰,没有回抱他,只是侧过脸,把左边的太阳穴顶在了肖尧的胸膛上。
“我爱你到永远。”
肖尧抽了一下鼻子。
沈婕今天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击穿了他的心灵。
“好呀。”
沈婕温柔地告诉他。
——分割线——
“文华书店”
的柜员小玲刚要打烊,店里却来了两个学生。
文华书店是一家专门出售教辅和文具的书店,地处四所不同的高、初、小学交界,区位优势明显,这会儿又有期末考试的抓手,形成了价值转化的矩阵,不到十平的狭小店铺内,经常挤得水泄不通。
因此,这个点还会有客人上门,却也不足为奇。
来者是一男一女,女生拥有着让小玲感到妒忌的美貌。
作为一名女性,小玲深知道,如果自己也有这样的美貌,不,只得七分,人生便可开启简易模式,至少不用在这小书店当柜员了。
不过,老天也是公平的——这女生的个子不高,上身穿一件白衬衫,下身是一条短裤,粉色兔子塑料拖鞋里的两只小脚穿着肉色短丝袜,从这打扮来看,应该是郊县来的姑娘。
这小美女挽着的男生就更奇怪了——个子挺高,就是稍微有一点点驼;样貌普通,不过胜在年轻;老土的黑色方框眼镜,呆板的平头,身上的t恤中裤一看就是八浦路淘来的地摊货,脚上却穿着一双黑色的aj当季正品。
小玲看了又看,还是觉得自己不会看走眼,这双鞋近千元,小玲自己都眼馋好多天了。
应该……是一个品味独特深藏不露的富二代?现在的小孩儿都这么现实的吗?小玲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虽然自己已经是个快三十岁的老女人,可还是心怀着嫁给白马王子,嫁给爱情的梦想啊。
“我要这个。”
那郊县来的姑娘指了指挂在小玲身后头顶的sanite黑色双肩包:“喜欢吗?”
“还好吧,不就是个书包吗?”
富二代男生的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他的额头上和手肘处都贴着创可贴,莫非是经常打架斗殴的主?
“你好讨厌,”
郊县姑娘轻轻拍了富二代一下:“我喜欢这个,就要这个吧。”
“好好好,买,买。”
富二代说。
“这个吗?”
小玲微微侧身,指了指头顶那个包包:“sanite,牛皮的,售价是99o元。”
“太贵了,换个便宜点的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