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两年后,一名妇女生下了一个儿子。
家里人都认为他是通奸者,但寡妇坚称这是她和丈夫的孩子,县长也支持寡妇的说法。
这是怎么回事?据说清朝顺治年间,沂水县有一位名叫马伯良的商人。
马家多年来一直在县里开布店。
马伯良长大后,和父亲一起经营。
他工作很努力,从不偷奸耍滑。
这家布店的生意越来越好。
马伯良20岁的时候,家里给他定了婚约。
娶了临县王家布店店主的女儿。
两家都有布店,那不是门当户吗?两个老板也是夫妻一辈子的友谊。
这对年轻夫妇从小就认识。
虽然他们不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但他们早就有了友谊。
所以这个亲事,可以说是大家都很开心,大家都很满意。
王氏过门后,孝敬公婆,操家务,和马伯良关系也很好,这一天过得很幸福。
可惜。
马伯良和王氏结婚才半年,就在一次购买的路上发生了事故,一命呜呜。
王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在马伯良葬礼上哭得死去活来啊,立誓要为丈夫守节,再也不结婚。
大家都称赞这王氏重情重义。
至于婆婆,她已经多病了,儿子一死,她的心就像刀绞,痛不欲生。
病情更重了,不到两个月,也跟着儿子去了。
这一次,家里只剩下丈夫、儿媳和儿媳。
公公觉得和儿媳住在一起不太好。
他独自搬到部门商店,只留下王氏一个人住在家里。
马家这边的亲戚啊,看到马伯良死了,这王氏,又没有孩子,想啊,占了马家的财产和布店。
想占怎么占?他们轮流跑去游说马的岳父,让他在家里继承,一个儿子抚养他。
把王氏呢,送回娘家,重新结婚。
一开始,马家公公并没有动心。
但是时间长了,呃,说的人多了,怎么说都有,他的心也开始活动了。
他觉得自己已经这么大了。
继承一个成年儿子有什么意义?那不如,给媳妇过继一个孩子也省得啊,这媳妇一个人啊,过得太孤独了。
这一天,公公来找王氏,绕着圈子问他,啊,你这守寡快两年了,要不要回娘家看看?又问他,一个人过着闷闷不闷的生活,是不是很孤独?他喜欢那族那么多孩子吗?王氏一听就明白了。
公公这是来试探自己要不要再婚的?如果你不再婚,你必须继承一个同族的孩子。
说公公这么想,也是情有可原的,那毕竟这个财产一定要有人继承啊。
至于王氏,告诉公公。
我决心守节,永远不会再婚,至于过继,你让我啊,仔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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