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翊王便带着顾明礼、秋菊以及王府护卫去了葛家庄。
这是翊王名下距离翊王府最近的庄子,那批红薯苗就种在这里。
沈幼安原本打算将红薯苗种到她的陪嫁庄子沈家庄的,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事关重大,她还是别将陪嫁庄子扯进来了。
翊王赶到时,庄子上的管事正带着长工在田头挖红薯,众人干劲十足,忙得热火朝天。
虽然北风凛冽,寒霜未化,挥舞着锄头的汉子却都脱去了棉袄。
只穿了贴身的单衣也不觉得冷。
就连管事头上都冒了汗。
远远地看见翊王府的车马,他扯过帕子擦了下额头的汗,忙不迭地跑过去,边跑边喊:“贵人也是你们能看的?都别停,赶紧干你们的活!”
翊王和顾明礼相继下马。
因为过于激动,管事一路跑得跌跌撞撞,来到跟前时,收不住力扑通跪了下来,“奴才见过王爷,见过世子,王爷万福,世子万福。”
“多久能收完?”
翊王扫了眼忙碌的人群。
“一共五亩地,现在已经收了三亩了,剩下的不用一个时辰就能收完。”
管事躬着身子回道。
“产量如何?”
“高着哩!”
管事激动地合不拢嘴,看着那片红薯田双眼放光,“奴才估算过,这一亩地大约能收两千斤红薯,五亩地就是一万斤,胜五谷几倍哩!”
顾明礼倒吸了一口冷气。
昨晚得了父亲的消息,他看了半夜农桑方面的书,对农作物产量略有了解。
像葛家庄这样的肥田,一亩地收两百斤小麦已是顶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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