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飞微微有些诧异,我刚刚说话了?他怎么听出来我叫阿飞的?
“好?”
“当然好了!”
赵风煞有介事的点点头,“这名字虽然乍一听很普通,仔细一想还是很普通,但只要放在一个不普通的人身上,那就是一个好名字了!”
阿飞初出江湖,还什么事都没有做呢,一点名气都没有的情况下,得到赵风一个“不普通”
的评价,心里就有些动容了。
不过他没有说话,因为赵风这货又自来熟的说些别的话了,什么狼牙战狼地球之类的,听都听不懂什么意思,更别说和他正常聊天了。
“哦~不好意思……有些激动!”
赵风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保温杯递了过去,“天气这么冷,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阿飞微不可察的摇头,并没有接过赵风手里的保温杯,他从不接别人的东西,不管是好意还是恶意,不是自己挣来的,阿飞是不会拿的。
咳咳~
赵风毫无尴尬的感觉,自顾自的打开保温杯喝起了热水,“你还年轻,不知道保养身体的重要性,别看我这是普通的热水,其实泡了整二两枸杞呢,保养要从现在开始做起……”
时间就在赵风絮絮叨叨,时不时冒出一些奇怪的词汇,以及偶尔兴致来了,哼哼两句歌中流走。
阿飞除了偶尔有些不太适应,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这么热情,而且不带一丝恶意的人,虽说不会讨厌,却也不知道该怎么相处,只能偶尔回应一句,表现出一副高冷的样子。
“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的水路九连环……”
赵风一手保温杯,一手烤肉肠,时不时引亢高歌,表现出颇为欢乐。
小玉她们并没有跟进来,因为这副本能级虽说不高,但危险性不低,就算主角都会阴沟里翻船,什么下毒中蛊之类的防不胜防,所以让她们在家里好好休息就好。
就在赵风正哼着古龙群侠主题曲的时候,后面传来了马车的吱呀吱呀声,以及车夫偶尔甩动鞭子,击打空气的啪啪声。
一辆马车从身后行来,赶车的大汉身躯雄壮,有着一脸的虬髯胡子,比起一个车夫,他更像是和山大王一样的角色。
貂皮做的帘子被一只苍白的手掀开,李寻欢看着这一对奇怪的组合,一个一看就倔强的和石头一样的少年,以及一个仿佛一生都在幸福之中,脸上毫无忧愁的男子。
无论是这少年脸上的坚定和倔强,还是另一位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自己,眼睛闪闪发亮的快乐青年,都是李寻欢平生仅见的奇怪。
阔别中原十年,如今的李寻欢,正是想要交朋友的时候,即使他自己并未意识到,但这漫长旅途的孤独和寂寞,已经让他颇为厌恶了。
“上车来,我载你们一程!
!”
李寻欢的眼睛很漂亮,赵风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的眼睛会那么好看,仿佛春日柳枝夏日海,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这让赵风即将出口的吐槽憋了回去,被这样的一双眼睛看着,他还真不好意思脱口而出泡面头什么的。
阿飞没有说话,赵风也愣了一下,李寻欢的眼中带着笑意,“莫非两位是聋子?”
阿飞冻的比鱼肉还白的手,突然握紧的手中的剑,那被两片竹子包裹着的破铁片,在他手中就是无上的杀人利器。
“喔~那倒不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