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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同居(第1页)

谢彬养的狗叫乖乖。

无论她们每晚回去得多晚,心里都还是留着一丝温暖,因为谢彬和黎染心里都知道,无论如何,家里都有乖乖在等着自己。

遛狗的时候谢彬喜欢听歌看小说,走盲道。

乖乖就像脱缰的野狗,乱跑。

不过过马路它就贴着谢彬走。

心机狗。

谢彬宠溺地看着乖乖,和它继续走。

黎染跟着谢彬一起走,时不时拉她一把。

黎染喜欢和谢彬一起遛狗,因为一个人呆在家里实在无聊,也因为她非常享受和谢彬走在一起的感觉。

黎染看着路灯下两人的影子被越拉越长,心里希望自己是那种眉目如画的江南女孩。

虽然外貌来看黎染很文静,但为了融入环境,总是本能的做一些不符合本意的行为来讨大家的欢心。

虽然黎染心里很想成为那种淡淡的,但很特别让人看一眼就会念念不忘的女孩,但是殷敏擎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好吧,其实黎染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但是黎染只知道殷敏擎喜欢的不是自己,他喜欢的是冯橙,是她身边的任何一个女孩子,但再也不是自己。

很多问题,想着想着就顺其自然了,但其实是无可奈何。

黎染不愿意再想下去了,只是默默地走着。

她们俩在一起住了几天,变得越来越默契。

每次出门,谢彬都在通道最中央等着黎染,打下黎染的头然后帮她把东西拿过去。

她们就去吃各种黎染想吃的豆花,过桥米线,烧包谷,买一堆零食回到家后窝在沙发上,黎染看电视,谢彬按遥控,看到黎染想要的台她就大喊停停停,谢彬却故意停在广告,黎染抢遥控器不成就坐下认真看广告,不一会儿,一坨身影就会猫过来和她一起看广告,似乎广告很好看的样子。

黎染很享受这种和谢彬住在一起的感觉。

两个伤心的人,至少可以相互安慰一阵子。

最近谢彬很喜欢听一首歌,《andloveyouso》。

黎染和谢彬经常一起窝在沙发上,裹着厚厚的毯子,一起听歌。

如果说喜欢尧十三的那个版本,是因为他的和弦华丽温婉;那喜欢凌户智惠的原因,大概就是这语气了。

她的语气笃定但又急迫,就像用一把威力不大的气枪,生生凿开你身上的铠甲,你的爱情随着你掉下来的铠甲上的血肉,一点点洒在地板上。

你就这么看着,根本不觉得疼。

“从小练琴,我曾经被巴赫逼疯了无数次。”

黎染看着电视,心不在焉的说。

谢彬看看窗口的一堆绿植,仿佛是随口答道,“周围喜欢巴赫的也是只有寥寥数人。

前段时间强迫自己听了很长一段时间巴赫,从哥德堡变奏开始听,听了无数版本,再听无伴奏的大提琴组曲,接下来英国组曲,平均律,法国组曲,赋格,勃兰登堡,b小调弥撒,现在在听他的清唱剧。”

谢彬停顿了一下,“浩如烟海的康塔塔。”

“我一直很难理解喜欢巴赫人的心态。

是那种真心喜欢,不是盲目跟风那种,没有歌唱性,没有情绪化,感觉就像看着数理化公式在弹。

说他抽象吧,整个曲子都在对位,可说他具象,那种复调和声却怎么也看不懂。”

黎染转头看着谢彬,看她平淡的侧脸。

人生能有多少次,才能遇见这样的知己呢。

黎染不知该如何表达这种心情。

她说的每句话,对方都能准确的抓住你想说的那个话题点,都能准确的填补你心口的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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