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我怎么会和二胖这样的傻瓜交朋友?当我告诉他,我们俩并非真实存在时,二胖的脸上居然堆满了像他这样的傻瓜所特有的神情。
“这很难理解吗?”
他心不在焉地“嗯”
了一声,点点头,有几个瞬间下巴和脖子通过一层层梯田似的肥肉连在了一起。
这个智商不足六十的死胖子。
他同人交谈从来不知道何为眼神交流,我不禁怀疑他智商偏低之余还有轻微的自闭。
我解释道,我们只不过是小说里的两个角色。
他没吭声,举起刚买的冰激凌,放在阳光底下端详,精致的白色螺旋不一会儿就垮了,垮成一团软塌塌的褶皱。
这个香草味的冰激凌。
这个又蠢又寡言的死胖子。
然而,我没法忘记,他是因为我才变成这样的,因为一颗从天而降的高尔夫球;因为一片绿草如茵的崭新的高尔夫练习场;因为相约打高尔夫的两家人都不约而同地让家里最小的儿子呆在防护网外,而新近落成的防护网又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样不可逾越……是的,他为我挨了一球,当大人们问起这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我嗫嚅道,他被球砸中了。
我们家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那枚肇事的高尔夫球是二胖的爸爸这辈子击出过的质量最高的一球。
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我怎么会忘不掉这一球呢?现实中的人们可是善于健忘的。
但二胖是个例外,他像条热带鱼似的,记不住发生过的绝大部分事,从他身上似乎可以见到一些人类是由鱼进化而来的端倪。
如果要向他证明我们正活在一篇小说里——我看了看表——还得另辟蹊径。
“时间过得真快啊。”
下午两点半,我一边走一边感叹,“转眼我们已经三十而立了。”
“嗯。”
“二胖,你有没有觉得,好像我们什么都没做,一年就倏地过去了。”
“嗯。”
“仔细想想,每一年都过得像前一年,我们今年都做过些什么事,你记得吗?”
他摇了摇头,嘬了一口冰激淋的尖顶。
瞧,他就是这样,算盘珠子似的,拨一下动一下,满脑子只有冰激淋。
我不禁怀疑如果现在有一颗高尔夫球向我砸来,他还会不会挺身而出。
尽管如此,我还是自顾自地往下说:
“我也不记得了。
若干年以后,我们能记住的更少,说不定只剩下寥寥几件,例如毕业典礼、结婚生子之类的人生大事。
二胖,目前为止,你都记得哪些?”
他突然睃了我一眼,随后又若无其事地埋下头,过了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道:“上中学的时候,有人骂我弱智,你把他的耳朵咬了下来。”
我愣了愣,脑子里浮现出一些鲜血淋漓的场面,可那终究只是我的想象,二胖所说的事太过残忍,不像我的所作所为。
换言之,我完全记不得了。
“还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吗?”
他又摇了摇头。
“二胖,一年有365天,一天有24个小时,一小时有60分钟,一分钟有60秒,我们今年三十岁,经历了整整三十年,三十年间发生的事,留在脑子里的居然屈指可数,这合理吗?”
他像条狗似的把头猛甩,我接着说,“如果不是活在小说里,我们怎么会如此浑噩度日?你想想,小说家是怎么塑造人物的?只要交待几件事,就几件,一个人物立马跃然纸上,我们不正是这样被勾勒出来的吗?我们记得住的事,都是他写好了的;他没写的事,就算把我们的大脑解剖了都挖不出来。”
二胖没搭话,我们便专心致志地走了一段路,肩并着肩。
花砖墁得凹凸不平,太阳也不够炽烈,难以把路面熨得服服帖帖。
行道树以特定的间隔一字排开,不至于太远,也不至于太近。
搁在往日里,二胖常常指着其中一株,问道,这是棵什么树?其实无非香樟和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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