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好心的阿姨对我说,侬不要到处飘去飘来,像个活狲一样,回到死的地方,才可以投胎的,晓得伐。
我说,晓得,可我不想回去。
十几年的时间,足够忘记很多事情,比如说,爱吃的东西,喜欢的男生,崇拜的导演……之类的。
我一个都记不得了。
也许偶然见到某样物品,会勾起一瞬间的昔日印象,可惜快得抓不住。
但重要的记忆依旧会留存下来。
我看它们的时候,就像隔着玻璃看浸在药酒中的动物尸体一样,发黄,扭曲,死气沉沉,要凑得极近才能看清皮肤上的纹理。
——我最好的朋友把我推下了楼,在学校里。
我不想回去,是不是出于对她的恨呢。
我问自己,而答案是否定的。
是因为没活够啊,即便没有资格在阳光下行走,我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
有一年大雪封城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念一种叫薄荷糖的食物。
虽然尝不到味道,但至少我可以去商店里看一看它的颜色。
路上人很少,我遇到了一只鬼魂。
他应该是很久以前死去的,因为我从没见过穿得如此老土的鬼。
别说是现在,就算回到十几年前,也没有人会这样打扮自己。
他看着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熟练得就像已经问过千百遍一样。
我说,我叫阿笑。
他蓦然瞪大了眼睛,似乎很吃惊的样子,问我,你怎么会叫阿笑。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不能叫阿笑。
他不说话,于是我问他,那你的名字呢。
叫我土著吧,他闷闷地说。
这份自知之明逗笑了我。
他盯着我的脸看,问,你还记得自己长什么样子么。
我当然不记得。
镜子里映不出我,水面上映不出我,别人的眼瞳中也映不出我,所以我早就忘记了自己的模样。
那我来告诉你。
他描述着我的外貌,你的头发很黑,双眼皮很深,笑起来的时候,左脸颊上有一个梨涡。
他一字一顿地说,所以你不叫阿笑,你是琉。
你错了,我就是阿笑。
我摇头。
我的父亲是一个有钱人,很有钱,所以后来也有了权和势。
按照常理,我的人生应该是一帆风顺、应有尽有的,可惜我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女。
琉是我家保姆的女儿,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是我唯一的朋友。
上高中的第二年,她突然神神秘秘地把我叫到天台上,紧张地绞着自己的手指,告诉我她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男生。
她脸上的红晕都蔓延到耳朵尖了,我不由得想去逗她,便冷哼一声道,我也喜欢上他了,呐,你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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