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瑞就是一皱眉,三哥,您看这可怎么办?要不,咱再放一把火,引诱群贼过去,然后咱再快速过桥?
嘿嘿嘿,老兄弟,你可真有意思。
咱们眼下已经到了中平大寨切近,再放把火,岂不是告诉贼人,有人来探山了吗?方才那把火啊,也是兵行险着,没有办法,但是现在可不能冒这个险了。
白云瑞脸一红,呃,那么三哥,现在咱们应怎么办?
这样,老兄弟,你看这侧桥头共有俩人儿,按着这绿林道的规矩,这夜间行走,都得要有口令,待会啊,我往前头扔一块石子,引其中一个贼人过来观瞧,而后你就趁势拿住他,逼他说出口令,再一刀结果了他。
嗯,这个容易,那么三哥,另外一个人儿呢?
好办,只要三哥我呀,扔个江米条儿(意为徐良的暗器),他就完犊子了。
咱俩再把贼人的衣服换上,把尸身扔到崖底下,老兄弟你就守着这座桥,以免有人来巡察,就由三哥我独自前去探查,你看如何?
不行,不行啊三哥,您一个人儿前去,小弟实在不放心。
要不咱俩一块去,速去速回,您看怎么样?
徐良一犹豫,知道事到如今,要把白云瑞一个人儿留在这儿,那他是铁定不能干,想到这里就说,呃嗯,好吧,不过如此一来,咱可不能耽搁太久,免得贼人发现少了人手,觉察出破绽。
说干就干,徐良躲一块大青石后面的旮旯里,顺手捡了一块石头,能有砖头大小,你想山上这不有的是吗?而后冲着云瑞躲藏的方向,嗖儿一扔,啪嗒,咕噜咕噜咕噜。
清脆的声音在夜半之时的山谷里,显得格外那么响亮。
把守桥头的两个贼一听,嗯?这他娘的什么动静儿?其中一人就说,喂,老三,你先盯着,我过去瞧瞧,兴许是什么山猫野兽,抓来打打牙祭。
说完冲着徐良扔石头的那方向就过去了,待到那个贼人到了近前,玉面小达摩白云瑞噌一下儿,冷不丁就蹿了出来,冲着那贼断喝一声:站住,口令!
那小贼猝不及防吓一大跳,一时之间有点反应不过来,还以为是查岗的头头儿来了,张口结舌道,呃,恭喜,喜,发财。
哼哼,人头拿来。
小达摩冷哼一声,手中的金丝龙鳞闪电劈一道寒光,噗呜一下儿,这个小贼是连哼也没哼,都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脑袋瓜子就搬家了,噗通,死尸倒地。
与此同时,老西儿从百宝囊中拽出一支斤镖,冲着桥头的另一个贼,嗖儿啪啊就是一下儿,得,那个贼也给交代了。
俩人儿赶忙退下贼人的外衣,解下腰中的腰牌,那外衣就那么囫囵套在身上,而后拖死狗似的把俩贼拖到崖边,略微一使劲,都给扔下了崖头。
徐良还在地上抓了两把沙土,在那白眉毛上蹭了那么几下,而后拽了拽那上半身的衣襟儿,瞅着云瑞一乐,呃嗯,寨主爷,您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快穿无限流。水淼淼摔了一跤,成了植物人。为了活着回到现实世界,为了替那些爱自己的人报仇,水淼淼必须在小说世界里做任务,赚取能量来提升自己。纯情女主霸道总裁脑残女二腹黑男二来啊,一起飙戏啊。为...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