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砚搓搓手,像是变戏法一样,变出了圆珠笔跟一张纸,故意恳求着说道:“那老板,你帮我代笔写一份申请书。”
陈仙贝不解,“什么申请书?”
“搬出去申请书啊。
我这个人很有仪式感的,这么重要的事,当然要书面通知,到时候我要贴在我家墙上的。”
陈仙贝瞥他,“你不会写吗,还要代笔?”
封砚挥了挥自己早就好了的左手,贱兮兮的说:“我是左撇子来着,现在左手还受着重伤呢。”
……左撇子。
陈仙贝都懒得拆穿他,她明明看到他用右手写字。
这人就是变着法的要她代笔。
封砚又说:“真的,左手特别疼……”
陈仙贝:“我看你用右手切牛排切得很溜啊。”
封砚睁着眼睛说瞎话,“切牛排吃饭用右手,也不代表我不是左撇子啊,我写字时就用左手。
贝老板,你说我这算不算特异功能?”
陈仙贝被他缠得没办法了,只好无奈答应。
其实像申请搬出去住这种代笔,如果那人不是封砚,她说什么都不会答应的。
但现在是封砚,她就特别特别放心,因为她知道,封砚是不会让别人误会她的。
他有多在意她,从他想尽办法要设计出令人信服的初遇相识就知道了。
也是从封砚身上,她才知道,如果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不会不周到的,也不会唐突的,因为他会将她的一切顾虑都考虑在前面。
陈仙贝接过了圆珠笔,像小学生一样,写字的姿势很端正,她摆好了姿势看他,“要写什么,你说,我写。”
封砚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清了清嗓子,“本人封砚,今年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八七,体重七十三公斤,无不良历史,我在此申请一周内在外居住四天,特此通知组织一声,承蒙各位的喜欢,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了二十五年,到了该独立的时候了,放心吧,领导们,我会常回家看看你们的!”
陈仙贝写完后,皱着眉头,“感觉这个申请一点儿都不正式,还怪怪的。”
封砚拿过她写好的申请书,叠好,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这叫封砚特色,放心吧,领导们都习惯了。”
陈仙贝狐疑着点头,看着封砚一脸好似计谋得逞的奸臣模样,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
她不知道的是,晚上等封砚回到家后,很珍惜的将那张纸从口袋里拿出来,他坐在书桌前,拿着红色的笔,在纸上圈出了几个字,越看就越满意――
封砚,我,喜欢,你。
别人是抠图,到他这里,就是抠字。
他将这张纸看了又看,唇角上扬。
以前,应该是高一高二的时候吧,吕申宇追他的女神,不知道在哪弄到了女神随手写的作文。
吕申宇就在里面抠了字,自己给自己打了鸡血,打着打着……就追到了女神。
这是有成功的例子在啊!
封砚忍不住笑出了声,很不好意思地拍了拍额头。
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真的会做这种傻事啊。
他将这张纸又重新叠好,郑重其事的夹在了陈仙贝送的那本鲁滨逊漂流记中。
他才不会给别人看呢,这是他一个人的。
这个冬天一点儿都不冷,只要想到能见到陈仙贝,他心里就热乎得不得了,都可以烤红薯跟烤玉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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