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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窗外景色正好,苍穹一望无际,蓝得清澈透明,云朵洁白柔软得像棉花糖,而下面是开得正盛的樱花树,心形的花瓣落了一地。

真美啊……她都不敢相信自己曾经在一个昏天黑地什么都没有的,连时间流逝都不存在的地方生活那么多年。

而此时此刻,这里在她眼中会那么美好,是因为有良平君在吧。

雨穗想,唇角微微勾起笑容,眼神朦胧美好,不需要回头,她也知道,此时故作正经其实内心骚动惊天动地的良平君,正在一瞬不瞬地注视着她。

他一定会很想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在想些什么,为什么笑,她做任何的动作都能引起他的注意,都能让他在意,她知道,因为良平迷恋她不可自拔,这真是……令人喜悦到想要流泪的一件事啊。

如果没有人觊觎他就好了。

……

“不了,我最近一直收到恐吓信,晚上实在不敢出门,你就稍微谅解一下吧……”

用恐吓信的事情轻而易举地推掉了看不上眼的男人的邀约,清乃挂上电话,漫无目的地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儿,在一家女仆咖啡厅里面试后才坐上电车回家。

正是下班高峰期,电车内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清乃对自己家和学校距离那么远这事一直怀有不满,尤其是趁着拥挤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伸过来的咸猪手出现的时候。

可岭西高中所在的那片区却是出了名的富豪区,寸土寸金,家里没点钱的连在那里租房子都很困难,更别说家里的武道馆也不可能搬到那边去,所以她只好每天上下学都忍受着这讨人厌的拥挤时间。

每次这种时候,清乃就很困惑雨穗为什么不搬家,她家境不错,而且从高一搬来开始就一直是自己一个人住,这样搬到学校附近去住多方便啊。

这个问题她曾经问过雨穗,不过得到的回答是“因为想要呆在能看到清乃学姐的地方啊”

,虽然是开玩笑的,不过被满足了虚荣心的清乃确实更喜欢她了一点。

从拥挤的电车上下来,清乃松了一口气,走了两步后,被一位年轻的女士提醒,她的包包拉链开了。

什么?一口气又提了起来,清乃连忙把包包拿到前面来,发现钱包没丢,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发现包里又多了一封信。

真是见鬼,难道刚刚那个变态就躲在她身后吗?清乃气愤地想,可惜刚刚她没有注意,否则一定要看看到底是哪个前男友竟敢对她做这种事!

她非要把他打得牙齿掉光不可!

气愤地想把信扔进垃圾桶里,但想了想她还是把信封撕开抽出了信纸,但心底还是不报什么希望:这种只敢偷偷摸摸跟在屁股后面写恐吓信来恐吓别人的没用的家伙,怎么敢留下让人能抓到他的信息呢?这封信估计也和之前那些一样,都是电脑打印出来的,上面也不过是一些表达出那人心理的扭曲的字句而已。

信纸摊开,于是黑色的字迹映入了清乃的眼中:

——你又一次无视了我的爱意,你的心就像石头一样冷酷,我将你视作女神,你却视我如敝履,难道我不比那些毛都没长齐的小鬼优秀吗?如果你再不正视我的感情,我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来让你正视,你不会找到比我更爱你的人,我将证明这一点。

第3章狗狗

雨穗把《人间失格》放回书架上,在西方文学书架上拿下了《呼啸山庄》,然后走向自己所在的社团成员们所在的书桌。

放学后呆在图书馆里的学生很少,只有图书馆管理员和读书社的社团成员们会每天如期来光顾。

雨穗是读书社这个社团的成员之一。

她原本只想申请当回家社社员的,但是由于良平是象棋社的成员,放学后都要参加社团活动,如果她不加入一个社团的话,他就会很苦恼了。

从初中开始就是全国大赛的种子选手的人,突然退社会引起师生注意,他放学后的去向也会很让人在意,这样一来,良平君就没有办法好好地跟在她身后了啊。

读书社社员总共有23个,大家围着图书馆内的两张长书桌坐,各自拿着书本在看。

雨穗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身边的香琴看到她手上拿着的书,凑过来小声说:“真是的,又看《呼啸山庄》,这本你已经看过很多次了啊,《人间失格》呢?《挪威的森林》呢?放弃了?”

“嗯,日系文学作家的那种细腻的写作风格实在不适合我,我还是喜欢《呼啸山庄》。”

香琴看着雨穗的脸,说:“长着一张《情书》的脸,却是《呼啸山庄》的性格吗?”

香琴觉得雨穗这个人正像这樱花盛开的时节,面容娇美,气质清新,好看得令人心情舒适。

相比之下,清乃、玲花那些同样在男生圈里很高人气的女生,就有一种恃美行事的让同性一下子就会感受到威胁的不太舒服的感觉。

雨穗愣了一下,轻轻笑了起来,她没有注意到她的对面,那位高一的学弟正躲在书本后面面颊微红地偷看她。

即便注意到了她也不会觉得怎么意外的。

香琴瞥了眼那位学弟一眼,又看向已经垂眸看书的雨穗,心想不过雨穗有时候让人觉得很亲切,有时候又会露出有距离感的一面,有一种像雾一样捉摸不定的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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