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谓三
年约法,不得以法律论,虽以命令废之而无足议,此不可也。
三年约法,履行已久,历经依据,以为行
政之准,一语抹煞,则国中一切法令,皆将因而动摇,不惟国际条约,关系至重,不容不再三审慎,而国内公债,以及法庭判决,将无不可一翻前案,如之何其可也?或又谓三年约法,出自约法会议,约法会议,出自政治会议,与议人士,皆政府命令所
派,与民议不同,故此时以命令复行元年约法,只为命令变更命令,不得以变更命令论,此又不可也。
三年约法,所以不餍人望者,谓其起法之本,根于命令耳。
而何以元年约法,独不嫌以命令复之乎?且三年约法之为世诟病,佥以其创法之始,不合法理,邻于纵恣自为耳,然尚经几许咨诹,几许转折,然
后始议修改,而今兹所望于政府者,奈何欲其毅然一令,以复修改以前之法律乎?此事既一误于前,今又何可再误于后?知其不可而欲尤而效之,诚不知
其可也。
如谓法律不妨以命令复也,则亦不妨以命令废矣。
今日命令复之,明日命令废之,将等法律
为何物?且甲氏命令复之,乙氏又何不可命令废之?
可施之于约法者,又何不可施之于宪法?如是则元首每有更代,法律随为转移,人民将何所遵循乎?或谓国人之于元年约法,愿见之诚,几不终日,故以
命令宣布为速。
抑知法律争良否,不争迟速,法而良也,稍迟何害?法不良也,则愈速恐愈无以系天
下之心,天下将蠭起而议其后矣。
纵令人切望治,退无后言,犹不能不虑后世争乱之源,或且舞法为奸,援我以资为先例。
是千秋万世,犹为国史增一汙痕,决非政府所敢出也。
总之复行元年约法,政府初无
成见,所审度者复行之办法耳。
诸君子有何良策,尚祈无吝教言,俾资考镜。
祺瑞印。
又致上海国会议员电云:
上海议员诸君鉴:约法问题,议论纷纭,政府
未便擅断,诸君爱国俊彦,法理精邃,必能折衷一是,敢希详加讨论,示以周行,无任企盼!
这两电发表后,南方各省极端反对,唐绍仪、梁启超覆电辩论,略云:
三年约法,绝对不能视为法律,此次宣言恢复,绝对不能视为变更。
今大总统之继任,及国务院之
成立,均根据于元年约法,一法不能两容,三年约法若为法,则元年约法为非法。
然三年约法,非特
国人均不认为法,即今大总统及国务院之地位,皆必先不认为法,而始能存在也。
段祺瑞仍然未允,只拟修正约法,参加手续,或仿行约法会议办法,或参照南京参议院成例,由各省长官派选委员三人,或指选该省国会议员三人,组织修正约法委员会。
正在筹议举行,忽上海海军,宣告独立,推李鼎新为总司令,传檄远近道:
自辛亥举义,海上将士,拥护共和,天下共见。
癸丑之役,以民国初基,不堪动摇,遂决定拥护中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
某天,王子欢背着自己的青梅姐姐李婉欣偷偷参加了一档恋爱综艺,以为身为女星的她忙起来并不会发觉。但在第一期节目拍完后,回到家的王子欢却发现事情跟预想的并不一样欣欣姐,我回来啦,买了你最爱吃的冰虾呦。回来?回哪来?终于看开爱回不来?下一刻,他的脸与李婉欣的脚底板有了一个亲密接触。李婉欣说吧,你想...
俞晴是个普通的网店店主,备足了货,牟足了劲,准备大干一场,却意外穿回了几十年前,成了刚没了丈夫的可怜弃妇孤女。aaaa 开局就是地狱模式,身无分文,举目无亲,还被泼妇污蔑成害死人的扫把星。aa...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李先生,您有好几段感情经历,能谈谈您对感情的看法吗?比如呢?比如您觉得男女朋友在一起AA制会不会影响感情?比如不懂浪漫的男生会不会很掉分?哦,我不知道,都是她们倒贴的,我对她们其实并不满意。重生到大学时期,李远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不当舔狗,专心搞钱!...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