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手指干不了细活,绣花的针,在我手里,重若千钧,先是线头没结疙瘩,好容易缝一针,猛一抽,针和线带着嘲讽从布缝里走一遭,“我是猪!
我咋这样笨!”
甚至是轻扇自己一耳光,摸到线头,结疙瘩,这回倒是穿针走线,缝上一针,天爷啊,缝是缝上了,针脚太大,把布缝成一个纠,而且多余的线,拽不回去,咋……咋回事?我的头就大了,破旧的剪刀,上面生满黄锈,不用擦,就象染料,沾在裤子上,我怀念起李瑞芹:她狗日要在,一准行!
她不仅会补衣服,还会织毛衣,绣花,狗日的能干得很,就冲这一条,我自愧不如,可惜,她不是我肚子里蛔蛔虫,不可能知道我的需求,剪几下,才把线剪断,连同我的大姆指上的皮一同剪破,血是最不要脸的东西,也不矜持一下,就毫不吝啬淌得海海漫漫,顾不上,滴到衣服上,我叹口气,耐住性子,又重新补,针脚象喝饱血的虱子,露骨地密密麻麻爬着,总算八九不离十,正要穿裤子,我家拉条门(一种柔韧度很好的手指粗细的条子。
)就被人洞开,吓得我瑟缩发抖,像狗一样、带着偷窃被抓的窘态,“谁?干什么?”
我自己把自己吓得够呛,我这是干嘛?贼人胆虚。
声音像卷曲散漫的绳子,抖抖缩缩,又似蛇盘着,汗水已经顺着我的脑后下坠。
“你干吗?你那个了?”
十四岁的李瑞芹已经懂得那个是人生成长中的必须经历,而我对那个却懵懂不知,她以为我躲在暗处那个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了,因为大太阳正象个怪兽龇牙咧嘴,且关上门,分明是避人耳目,行不道德之事,她哪里知道:我家的破门斜乎,拉得开,手一松,自己就关上了,“你出去!”
我愤怒了,不亚于李宜忠发现我裤裆开了。
“你……”
她倚在破门上,一头雾水,喷她身上,“怎么啦?”
她不解。
“你给我滚!
立刻!
马上!
脚撵脚!”
“吃……吃错药了?”
她在我专注下,亦步亦趋往外退。
“是!
吃大麻籽(蓖麻)拿的!”
“你是不是裤子又绽线了?”
她白皙的脸孔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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