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蹲下,等着,”
林福笙带着田小福和田小伟,轻手轻脚的在山林里走着,突然他制止住两个人,且他自己也蹲下身子,眼睛专注如猎豹一样的着前方。
顺着他的视线过去,那草窝子里竟然有一只大灰兔子蹲在那儿。
那体型应该是一只成年的公兔子。
这运气要不要太好啊,着那大兔子,田小福都跟着兴奋起来了。
这么大的兔子这得多少斤啊,那健壮的样子,这兔子肉肯定是很有嚼劲儿的。
田小福很少能吃到兔子肉的,只不过跟着田有良出去吃席的时候吃过一次,那一次的味道让她毕生难忘啊。
也许,对人来说,越是难得的就越是难忘。
可是兔子这东西狡猾着呢,狡兔三窟,能在后山活下来的兔子那估计都得有十窟了。
平时哪怕是田有良上山也摸不着兔子的影儿,顶多能抓住一只半只的野鸡,但是就这野鸡也得分给老院儿一部分做孝敬,然后剩下的多数都是卖钱。
谁让田家太缺钱了呢,所以虽然靠着山,但是田小福和田小伟两姐弟却甚少吃得到野味儿。
现在,倒是能托林福笙的福吃到了,这么来,这嘴巴臭的小哥也是蛮有用处的嘛。
田小福想到这儿不禁暗笑,虽然没出声,但是这脚底下踩着的松枝却是动了。
灰兔子似乎听到这不同寻常的动静,虽然它站立在那,似乎没什么大动静,但是林福笙从兔子的腿部肌肉来判断,这兔子已经想跑了。
说时迟那时快,在灰兔子蹬地逃跑的瞬间,林福笙手里的石子也是迅速的扔了出去。
“嗖”
“噗”
的两声那奔跑中的兔子就栽倒在地。
“哇,哦哦,福笙哥抓到了,抓到了抓到兔子咯”
田小伟兴奋的满山叫嚷,那样子,好像抓住兔子的是他似的。
林福笙微抿唇角带着田小福和田小伟去把兔子给捡到了手里。
“可惜了。”
林福笙着兔子肚皮上的洞遗憾的说道。
“这抓到已经不错了,可惜什么啊。”
林福笙抬头了田小福一样,那眼神儿好像是在白痴一样。
“肚子都破了,皮毛受损,不可惜吗”
“你这手劲儿练的不错啊,我还没到过这样厉害的人呢。”
林福笙无所谓的摆摆手,“这有什么,冷锋叔叔还有军营里的那些叔叔都厉害着呢,就拿这兔子来说,冷锋叔叔想让这兔子眼睛出洞就绝对不会偏到鼻子,我还差得远呢。”
田小福和偷到鱼的小猫似的,眼睛笑的更眯了。
“你想进卫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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