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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因为我爱的人最喜欢春天(第2页)

季宴礼静静望着侃侃而谈的余幼笙。

为了踏青游玩,她今天特意化了淡妆涂着口红,精致五官更显立体,吹弹可破的皮肤在春光明媚中,越发白皙透亮。

此刻余幼笙沐浴在春光中,发顶与肩头都跃动着金灿光点,笑容鲜活而明媚,让季宴礼有过一瞬间恍惚。

窄小的空封闭空间里,他仿佛又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个冬天。

原本毫无交集的他们,意外住进同一家医院;那时十六岁的季宴礼被告知患上支气管囊肿、位置不好要做开胸手术;而同时确诊一型糖尿病的余幼笙,则因为父亲医闹伤人、故事在医院沸沸扬扬。

被父亲家暴,是季宴礼自小最熟悉的事情。

于是乎,他不由对登上当地新闻报道的女孩留意几分,记住她的脸,也自然在医闹几日后撞见父女两人时,人群中一眼认出余幼笙。

那时她只有十四岁,比现在病弱许多,蓝白的病号服宽大到像是麻袋套在身上,走廊上费力地推着输液架,却还在讨好地朝身旁粗鲁的中年男人微笑说话,嗓音软糯。

或许是在卖力迎合的余幼笙身上看到过去自己的影子,在男人不耐烦地大声驳斥、习惯性地抬起胳膊欲要打人时候,从未多管闲事的季宴礼拿出手机拍照,快门摁键声在走廊清晰响起。

那时同样是病秧子的他坐着轮椅,后季老爷子派来的律师倒很有威慑力,几句话将男人震慑,吵嚷声很快惊动其他医护。

一时间,成年人争吵不休,季宴礼嫌吵就想推轮椅离开,却被拖着输液架、狼狈跑来的小姑娘拽住衣角。

时至今日,季宴礼仍记得那天,余幼笙将彩色透明纸包装的糖果交给他时的语态神情。

女孩病中笑容也同样天真烂漫,十四岁的余幼笙弯眉和他道谢、又无比郑重地将糖放进他掌心。

她说她不能吃糖、她说要把这颗糖送给他;

她说:“哥哥,希望你身体快快好起来。”

季宴礼听说过,她是终身无法治愈的一型糖尿病,那几日护士谈到余幼笙,背地里都是叹息她年纪还这样小,往后一辈子都要靠打针吃药活着。

而女孩却毫不吝啬地祝福他,希望他身体健康。

那颗糖季宴礼放在床头没吃,偶尔余光瞥见时,会有一瞬想起那个祝愿他健康的女孩,也有几次无意问起她情况,得知她已经出院。

他天生记忆力好,一直记得她的名字,记得她青涩却已有亭亭玉立之姿,也记得那天塞给他糖果时、唇边浅淡却惹眼的一对酒窝。

与此相反的,是余幼笙向来记不住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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