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个室友齐声惊叹。
其中一个道,“是要去国贸大厦吃早餐吗?”
“就在学校食堂。”
裴允铮一想到约了初晨一起早餐,如果初晨也在楼下等他的话,那滋味真是太美好了。
喝白粥也是美的。
“裴允铮!
你滚去shi好吗!”
另外一个室友夸张的抱头咆哮,“没有认识你这样傻x的兄弟!”
“哈哈!”
裴允铮被骂了也不生气,“别嫉妒我了!”
室友鄙视裴允铮,“谁嫉妒你啊!
你约女朋友去学校食堂吃早餐!
你特么穿得像个新郎倌一样,她要是穿得跟你一样隆重,咱兄弟几个就把手机里下好婚礼进行曲去给你播放!”
“万一她穿得和平时一样,她就成了新郎倌的佣人了!
真傻!”
裴允铮这才恍然大悟,这不是初晨过生日。
这只是去吃个早餐而已。
谁在大学食堂里和女朋友吃早餐还穿是西装笔挺,头发弄得跟夜店小王子一样?更重要的是,他居然傻乎乎把襟帕折成了襟花插在西装胸袋里。
万一初晨穿得很普通,他真是会给她带去麻烦的。
她一定不希望自己成为焦点。
性格如此。
裴允铮赶紧换,突然觉得聪明的小三在上位转正之前瞬间变笨了,忙不迭叫小伙伴们给他支招。
头发重新洗了一次,根根柔顺,青春飞扬的短发,利落又时尚。
“白t恤不好,不够稳重。”
“黑色的也不好,太成熟。”
“粉色不好,太娘了。”
“牛仔裤不好,显得太随意。”
“球鞋更随意。”
室友再次咆哮,“裴允铮,不就是t恤吗?三个颜色还能穿出三个不同味道来?!
你能不能理智点!
正常点!
你女朋友昨天晚上把你头给吻晕了是吧?”
裴允铮讪讪的拿着t恤,不就是t恤吗?有什么成熟稳重之分?
他倒是想让初晨把他给吻晕了。
可现在不是时机不成熟嘛。
最后的紫色t恤,牛仔裤,球鞋是室友强行让他换上的。
因为大家都说他已经脑子烧糊涂了,完全没有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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