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在中城里换了身干净舒适的衣服,吴笛买好了手机,办好了手机卡,就开始捧着手机疯狂刷短视频,压根不管吴法天带着他们往哪走。
好些天没吃饭了,虽然感觉不到饿,吴法天也是真的嘴馋了,晌午时分跟陈百顺一商量,就决定去下馆子。
他们找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饭店,引得店内顾客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陈百顺感觉自己走到哪都像是动物园里的猴子,还没习惯这种眼神,只好找了个角落的桌子坐了下来,一抬头却看到了自己的老熟人。
那人身材瘦弱,细胳膊细腿,身上穿着一套服务员的衣服,正端着盘子给人上菜,他脑袋上仍旧顶着黄毛。
陈百顺赶紧招呼一声,“黄狗?”
黄狗原本满脸疲惫,听到有人喊叫,猛地一回头,脸上顿时笑开了花,“陈老板!
吴大爷也在啊!”
“你们居然回了中城!”
他赶紧一路小跑凑了过来,“我的天啊,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你们了!”
黄狗一歪头,看向了吴法天身边一直在玩手机的那位美女,问道,“这位是……”
“我闺女,吴笛,比你大,喊姐。”
吴法天看见黄狗也觉得亲切,笑着介绍道。
“笛姐你好,叫我黄狗就行!”
黄狗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表情,心想着吴大爷你是会给孩子起名字的。
“笛子的笛。”
吴笛好像知道黄狗心里在想什么,头也没抬,解释了一句就当做是打招呼了。
“坐下说。”
吴法天见黄狗有些犹豫,直接把他按在了陈百顺的旁边。
“让你坐,你就坐。”
“你不是回龙江了吗?怎么还在中城……”
陈百顺赶紧问道,“你一个普通人,北境太危险了。”
“这是中城,他们不敢为难普通人。
一言难尽啊!
我把你们送进来之后又在这等了半天,也没拉上客就准备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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