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
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
刘病已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
“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
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
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
霍成君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刘病已,“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
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
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
刘病已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
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
霍成君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
“大哥吃,我再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刘病已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
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
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
霍成君星眸微张,望着刘病已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
这个……”
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刘病已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
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
霍成君迅速看了刘病已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
刘病已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
“没比过。
应该是不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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