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说。”
“诺!”
望着重新开始操演的众多同袍,邬有便道:“首先投掷武器看着简单,实际想要精通,练习起来不比弓弩要轻松多少,我邬家人之所以上手这么快,是因为以往或多或少都玩过标枪。”
“可如果叫一个从未投过兵器的新兵来练,那可能数月才可达标。”
听闻此话徐锐颔首,投掷武器确实是看着简单实操难,他前世也曾试过,却是练几天就放弃了。
“其次,标枪成本也比箭矢高。”
“箭矢价格低廉,标枪则不然,铸一根枪头,都可以铸十支箭了!
而真论伤敌,哪个更强还真说不准。”
虽说擅长投掷作战,但邬有还是比较客观的,并没一味的推崇这种方式。
“最重要的是标枪沉重,一根标枪就等同于多带一把武器,而每次作战我们起码要投三次……这相当于一个士兵就要多带三把武器,对行军速度还有后勤,都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席话道出,顿时就叫徐锐打消了在军中全面普及投掷物的想法。
标枪手更适合作为辅助兵种使用,而不能作用于主战!
“至于优点那也很明显,大量装备标枪,全军就都具备远程杀敌的手段。
战前投上几轮,破阵简直轻轻松松,不过卑职还是不建议这么做。”
“大人若喜爱远投,组两支精锐的作为奇招杀手锏即可。”
将自身看法道完,邬有便是躬身抱拳。
从小他就喜欢丢石头,长大进入匪帮后更是喜欢丢枪掷斧,这使得邬有对投掷物有远超常人的理解。
他认为这种手段固然强力,也有极大的局限性。
标枪、飞斧对装备重甲及大盾牌的敌人非常有效,而且看起来也十分的震撼人心,但毕竟是抛投,射程不远也很耗体力,更别说还影响后勤……
这么多的限制在身,就使得这种手段注定只能作为奇招,不可全面普及。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作为奇招,一百人还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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