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不是很想写个自传的,将自己剥析给别人看,什么感情生活恩怨情仇一类的,我就更不想了,若是说出去我xxx还怎么混。
不过眼前等着死鱼眼的女人非说她是我娘,她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我是个老实人,怎么会信呢,要真是我娘,我还用担心不会得偿所愿?
然而事实打脸打的啪啪作响,我这辈子难得喜欢上一个人,还是个女的,还是个整个世界都记不住的女的,她死的那么早。
这自称为我娘的女人道:“你要是写个自传,我就带你去找她。”
我想了她很久,自然说好。
然后她又问我:“你想再次看到她吗?”
我说:“想。”
“即便只有你会记得一切,即便她永远不会记得你,即便你来来去去只能做一个过客,即便你永远不能在她面前说出你们的过往,即便你不男不女以后性别没有定性,即便以后没有人会记得你,即便你注定要被她伤害一次又一次。”
我说:“好。”
好个屁,最后她才答应我,只要我写自传,她不仅给我名字打马赛克,还让我虽然不是那啥啥,也得是那个人身边的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她的时间不下于四小时。
因为她拍着胸义正言辞的保证她这是正经男女文,不搞基来不百合。
我勉强信了她的邪。
当然,以上这一切都是我和她讲事实、摆道理、请保安、树新风、砸椅子得出来的结果。
曾经就有人告诉我了,要想获得什么东西,就得自己去争取,等是等不来的。
既然同意了,那就写吧。
我却不知道从哪儿写起来,因我这一生,实在是乏味可陈,因为一个人可以轻易的通过算计得到一切想要的时候,就会觉得世上一切都没意思。
我想了想,确定我是个很有心机的人,并不是外人眼中看到的那样纯良无害的小白兔。
这玩意儿大概是种族天赋,我知道这么说的时候挺招人恨的,不过就是如此啊,在我不懂事的时候,我就已经将这项本事应用得纯熟。
直到我遇见了她,如果非要说的话,我愿意把我自己最无害的那面拿给她看。
最开始遇上她,我是打着坏主意的,最开始盯上的是她哥哥,嗯,我还小,不懂事,只从别人口中得知宋念慈家里有钱。
而我虽然小,却已经发觉没钱的可怖之处,这个世界,白痴才说钱没用。
她来找他哥哥,将我带去洗脸,我有些怨她,后来才想明白。
她是有钱人家的小孩,面无表情却写着无害天真,好家庭的孩子大多天真到离谱。
她也有些天真。
不过这句话我可不会在她面前说,她就像神气的小公主,一心一意觉得自己最厉害,别人眼中的可怖在我眼中是可爱。
其实她挺笨的,因为她一直看不出来我表现在外的是掩饰,还死心塌地的对我好。
说起来,我也挺笨的,我年轻时候的愿望可是有不少,比如要过个好日子,比如要很有钱,当然,这两者是可以归为一者的,却一直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但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自己是真的很想跟连一念过一辈子。
这只是一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却也是记得最深的念头。
可惜,大概是我这样三心二意得罪了老天爷,我最想达到的,却从未达到。
我喜欢连一念,不是那种友情的喜欢,而是爱情的喜欢。
我当然知道她对我一直都是友情,有时候,不管掩饰得再好,光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来。
当初大概是看她太可爱,正好一颗心仓皇无助,便将心放在她那儿了,想着实在不喜欢了,还可以拿回来。
果然那会儿还是太稚嫩太天真了,以为能够收放自如,却不知心这种东西,一旦交付出去了便收回不来。
谁叫她对我那么好,有多好呢,她为我付出过什么,失去过什么,我都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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