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反手钩住陆钦的头,迎上去吻他。
突兀地被挂了电话,方琦愣了一下,摇着头轻笑出声。
接下来的两周,陆钦陪着怀臻进行体能训练,负重爬楼梯。
一开始怀臻还觉得好玩,背着硕大的背包,在楼梯上往返。
来回几次,便大呼体力跟不上了。
也难怪,成日在书桌边、电脑前写写画画,隔条街买东西,都以车代步,怎么可能吃得消?
可登山随时面临体力与环境的挑战,并非儿戏。
为着怀臻的安全,陆钦每日黑着面孔,监督怀臻爬楼,随时紧跟其后,不断鼓励她。
六天后,怀臻开始觉得,爬楼梯时,气息平和很多,腿脚也开始有力。
出发前一天,怀臻停止训练,休养生息,等待翌日出发。
晚上,她久久无法入睡,极度兴奋,雀跃地盼望着天早点亮起来。
她渴望呼吸到钢筋水泥之外的新鲜空气。
直到天边隐隐透出玫瑰色,怀臻才合上眼睛。
正迷迷蒙蒙,陆钦已经到了楼下。
怀臻赶紧带上所有装备下楼,羽绒睡袋、冲锋衣、抓绒裤、快干衣、雪地靴、冰镐、雪杖、防护镜、头套、雪套……都是头天晚上,陆钦替她检查好,仔细放在背包里的。
其实,冬天并非登雪山的好季节,可是正因为这样,反而更具挑战性。
有一些人,天生喜欢捕捉危险的味道。
越危险,越刺激。
早上七点,大部队准时出发。
三十名来自五湖四海的登山爱好者聚集在同一辆车上,原本还素不相识,现在是同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了。
怀臻自小便到美国读书,整个欧洲都跑遍,可是对这次的旅行,她却似小学生第一次春游一般兴奋。
怀臻由头至尾都牢牢跟着陆钦,仿佛回到怯生生的少女时代,什么世面都没有见过。
怀臻喜欢被他精心呵护的感觉,她愿意在他面前扮演一名弱不禁风的娇小姐。
第一天不过只到松蟠,怀臻已经觉得整个旅程妙不可言。
就连成日坐在大巴车上,坐得双腿麻木,像灌了铅一般,她也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她有时候同他轻声细语聊天,又或是用相机捕捉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
偶尔,她会掏出mp3听几首歌。
累了,她便靠在陆钦肩头,浅浅眯一会儿。
她说话,他便微笑听;她拍照,他在旁边帮忙固定她的手;她听音乐,他将她搂得舒舒服服;她睡觉,他坐得直直的,怕她靠着他不够舒服。
最重要的是,不管她睡着还是醒着,他都轻轻握住她的手。
这些都是极普通的事情,可是怀臻觉得已经如置身天堂般美妙。
再普通的事情由相爱的两个人一起做,也会分外甜蜜。
第二天,几辆破破烂烂、零件掉得七七八八的面包车,将怀臻一行人送到纳米村村口。
尽管一路颠簸,车内拥挤,还透着一股难闻的怪味,怀臻仍然保持着极高的兴致。
空气十分清冽,呼出来的气白得似起了一层雪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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