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抽血时,我觉得时候到了。
他一定会不顾后果的配合我。
只是我没预料到,被他视若珍宝的那条狗,死了。
因为那场大火。
他恨我。
挣开了我的手,没再看我一眼。
-2o17年。
我二十七岁,在伦敦街道上遇见了二十四岁的他。
我一眼就认出他了。
没怎么变。
还是以前的样子。
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放松的好像要睡过去。
只是眼底的青黑更浓重了。
我跟在他后面,看着他摇摇晃晃地走过马路,走进一家名叫“黑店”
的街边小屋,直到晚上十点才出来。
我查了才知道,那是他开的潮玩店,卖的全是假货。
除了这个店,他还开了家酒吧,每晚十点去调酒,为了卖酒和各种各样的女人调情。
我觉得不能再等了。
他似乎脑子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
祈无病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不是很想看了。
【41。
我用了四十一天筹划我们的相识。
……成为他的心理医生后,我每天除了定期和他见面会诊,其他时候还是忍不住偷偷跟在他后面。
像个偷窥狂。
观察他的一言一行,记录他每天的心情状态。
十月三十一日晚。
他在酒吧举办了一次万圣节狂欢。
我穿着乌鸦怪的衣服走了进去。
他没变装,还穿着调酒师的衣服,领口开的很大,在那儿调酒。
我在他眼前来回走了十多次。
他都没认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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