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可爱的模样,朱振忍不住勾了勾她的鼻子,惹得她的脸颊瞬间羞红起来。
他还是喜欢我的,他就是不喜欢被父王逼迫。
一定是这样的。
朱振一提缰绳,“本来想溜达溜达就带你回去的,看你情绪不高,作为大夫应该善待病人,让你见识下什么叫做天生的骑士。”
说完纵马冲向城门,城门的看守见马上坐着郡主根本不敢阻拦,赶忙搬开鹿角,让出去路。
朱振的坐骑小红,那可是应天的宝马良驹,在主人的操控下不停的加速,而且跑的异常平稳,根本感觉不到颠簸。
“来,准备好,要加速了。”
姑苏的士子,也有些富贵纨绔,在城外骑马比赛,却顷刻间被朱振超越过去。
张灵凤一脸不开心道:“我们姑苏的爷们太差劲了,连你那么年轻的家伙都跑不过。”
可是想起那些骑手一脸灰白的模样,她又忍不住自豪起来,这个厉害的男人,是自己的男人。
自己应该自豪啊。
马背上的朱振,与平日里完全是判若两人。
“我不是看不起姑苏,而是你们姑苏的百姓富贵久了,已经忘记了男儿的血性。
男子汉,大丈夫就该骑最烈的马,喝最烈的酒,睡最漂亮的女人。”
还有男子气概啊。
比什么潘元绍强太多了。
真的好喜欢啊。
感觉在他怀里,跟他一起起马,有种看着在战场上厮杀的感觉。
上一次他指挥战斗的时候,模样就跟现在一样迷人啊。
优秀的男人总是被女人仰慕的,这点儿无法否认。
更何况在姑苏城憋了太久的朱振,发疯似的让小红加快速度。
速度越来越快,仿佛驾驶着装甲车一般。
出了城,跑了十几里,看着路上慢慢的再次出现流民,他才说道:“诺,你看,别说我嫌弃姑苏,你看看那么富裕的地方,却依然有那么多流民得不到安置,姑苏的官员是
得等的失职。”
“应天没有流民吗?”
张灵凤不服气的问道。
“有!
但是应天的官员会想尽一切办法安置他们。
我们为什么造反,不是只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还要让这些百姓过上好日子,不然他们有朝一日会造我们反的,就跟前些
日子的姑苏一样。”
马背上的张灵凤小心翼翼的扭过头,偷偷瞄着朱振,只能看清楚一个侧脸,侧颜也很英俊,比起那些穷酸书生要强不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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