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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米刻字这东西,其实并不新鲜,十好几年之前就已经开始流行了,现在,也不算是新鲜玩意儿。
但是这个小物件,却让傅胭想起了现在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这颗被段衡动过手脚的转运珠,这颗转运珠的价值和观赏性远远要比这颗地
摊上的廉价水晶高得多,一个天差一个地别。
但东西并不在于贵贱,而在于是否能准确的将自己的心意传达给对方。
傅胭抬手摸着自己脖子上的转运珠,嘴角微微牵起了一丝笑意,她说,“那就帮我刻一个吧,就刻……我直接写在纸上吧,看着方便
。”
女摊主爽快地回答,“好嘞。”
傅胭拿出自己包里的便利贴和钢笔,她在便利贴上工工整整的写上了想要在大米上刻的字,递给了女摊主。
女摊主接过看了看,笑着说,“大约需要半个小时,这样吧,你可以先去溜达溜达,回来再取,省着等得没意思。”
傅胭点头,“也行,那就麻烦您了。”
“不客气。”
半个小时,傅胭打算去附近找个甜品店,吃个红豆冰消磨时间。
按照导航上的指示,她很快就找到了一家,面积不大,人不算太多,还有座位。
傅胭点了红豆牛奶冰和冰咖啡,找了个空座位坐下来,一边吃着喝着,一边拿着手机玩俄罗斯方块打发时间。
当她已经闯到第十五关的时候,背后突然响起来一个惊喜的声音,“呀!
傅胭!”
傅胭闻声回头,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摆在她眼前,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面前的女人将玫瑰花递给她,学着小流氓吹了个口哨,跟她打了个招呼,“真巧,在这种地方都能碰到你。
你还记得我吧?”
傅胭放下手机,无奈失笑道,“当然了。”
在这个城市的这个角落都能够巧遇,当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眼前这个漂亮到能够让人呼吸停滞的女人,正是傅胭去年在酒店因为喝酒而犯胃病时,那个出言关心她并递给她一块手帕的女人。
而就在当天,女人被人给迷晕绑架了。
那时傅胭正巧碰到载着女人的出租车行驶而过,再加上一些细节,让她心生疑窦,于是,她多
留了两天,得以及时给女人的家人通风报信,提供了关键线索,算是间接救了女人一命。
女人的名字叫……林湘。
傅胭怎么会忘记林湘,她们后来还一起吃了饭,逛了街,畅谈了一整天。
白天谈不够,两人就一起去酒店开了个总统套房,又聊了一
晚上。
两个女人都是博学又好学的人,什么都懂,志趣相投,相谈甚欢。
之后,虽然她们渐渐少了联系,但是,那种人生遇见知己的感觉,是永远都不会忘掉的。
林湘手里也端着一盘红豆牛奶冰、一杯冰咖啡,她见傅胭吃的也是这些,脸上笑开了怀,“你也喜欢吃这两样啊?啊……这种感觉真
好,不愁前路无知己,我们该不会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吧?”
傅胭被她开朗的情绪所感染,语气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亲近和打趣,“如果这样,那真是好极了,我捡了个大便宜,不仅攀了高枝,
还有了现成的姐妹。”
林湘在她对面坐下,大大的吸溜了一口冰咖啡,“怎么会?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一定是人人争着抢的,说不定我还排不上号呢。
”
“你这么夸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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