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买的东西,她都计划好了。
乡下穿的鞋,她上次都没买。
这次,她也是有备而来,来之前还给弟弟量了脚的尺寸,然后进店给自己与弟弟各买了两双日常穿的布鞋,还各买了一双水靴,用在下雨出门的时候穿。
布鞋是十五文一双,水靴是二十文一双。
所以,四双布鞋,两双水靴,共花了一百文。
其实,乡下人也不都穿布鞋、水靴,家里贫穷的,基本都是自制草鞋、木鞋。
只有家里条件还行的,才会穿布鞋、水靴。
买了鞋后,洛于心去了菜集,买了斤猪肉,还有萝卜、青菜、花菜等,然后看见有卖兔子肉的,也就买了一些回来。
兔子肉比猪肉贵,二十八文一斤。
洛于心也只是买了一斤。
这一堆的东西,又花了她五十六文。
之前想过买面粉的,也便买了两斤,花了四文。
之后,还买了一把糖果,花了十文。
整个篮子,被塞得满满的,都装不下了。
于是,有些东西,只能提在手上。
两个手上都提着东西,这一路回去,也挺辛苦的。
走走停停,花了两个时辰,才回到家里。
等将东西放下,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手心都被勒出了红印子来,而且都是汗水。
休息了一下,她才去洗手。
进门的时候,她就不见洛于恒在家。
心想应该是跟李小蔼去村里玩了,也就没有去找,而是把今天买的东西整理了一下。
片刻之后,门外就响起了说话声,却是洛于恒与李小蔼。
他们从外面进来,手里还拿着镰刀。
见状,洛于心倒是怔了一下,问:“你们,去割草了?”
洛于恒笑着,说:“是啊!”
洛于心吐了口气,有点无奈,起身去将今日买的糖果拿了过来,分了些给他们两个。
“哇,糖果!”
李小蔼很久没见过糖果了!
见了,眼睛都跟星星似的!
一般地,在农村,也就过年,或者办喜宴,才会有糖果。
可以说,比肉还稀奇。
当然,价格却是不如肉的。
只是,人们的普遍意识,就是糖果又不能当饭吃,所以,很少有人买,觉得浪费钱。
洛于恒倒是不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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