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一起做个自我介绍吧?”
酒店的通水系统坏了,为了不闹出什么大动静来几个人也就没想着去修整,只是忍住想要洗澡的冲动,大概用毛巾沾水擦了下。
再次出来的时候,宋雨铃已经是把房间搜索了一遍,并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当然,林磊不是傻子,肯定在进来的时候就把那些东西都给搜过了,否则也不会让他们随随便便进来的。
“林磊,双木成林,三石成磊。”
林磊懒洋洋的梳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剪,有点长了。
而在找不到理发店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自己动手的,他有一定的洁癖,这种洁癖不是怕脏,而是对于自己外貌上的洁癖。
衣服脏了可以,脸不可以,头发也不可以。
衣服乱了可以,但是头发绝对不可以乱,他就是对头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执念。
宋雨铃当然也发现了,因为林磊在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手不停的在弄着自己的头发。
要不是看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没有,她都还以为林磊因为太久没洗头了,头上长虱子呢。
“黄嘉诚,黄金的黄,嘉奖的嘉,诚信的诚。”
黄嘉诚虽然年纪要稍微小上那么一点点,但身高确实是超过林磊的,两人往一起一站,高下立现。
林磊长得也很高,但是和他比起来就算是略逊一筹了,毕竟要身为篮球队的人,还是需要出众的身高的。
“宋雨铃,宋朝的宋,雨霖铃的雨,第三个铃。”
宋雨铃一边自我介绍,一边往他那边看了一眼,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忽然就被打断:
“宋雨铃是吗,我们其实之前见过的。”
“不是在刚才的那个便利店,是在更久以前。”
见宋雨铃又要开口,林磊抢先一步就把她要说的话堵在了嘴里。
宋雨铃颇为诧异,她可是在记忆之中找不到这个人,作为一个十足十的颜控,她如果以前见过这样一个帅哥的话,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你确定没有认错人吗?”
宋雨铃回想当时他把这个泡面让给自己,说不定就是因为认错了人,以为之前他们是见过的,所以才把泡面就这样让给自己而不多说什么了。
“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不会出什么岔子。”
林磊仿佛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嘴角浅浅的上扬了一个弧度。
确实是难得见到几个活人,还是正常的那种,这几天来虽然时间说长不长,但他也历经了人间的各种丑恶。
昔日的兄弟因为一点食物就可以反目成仇,嘴上说着互相爱对方到永远的情侣由于一点小事就要分道扬镳,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几个人的感情才显得更加可贵。
于是林磊把这几天没有说的话全都给一股脑地倒了出来,仿佛是对他们丝毫没有戒心的样子。
宋雨铃在林磊流畅的叙述之中,居然听到了一个令人无比惊诧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还是自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