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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页)

苏怀瑾生平第一次赶集,就和她当年第一次跟男朋友飞巴黎看秀差不多,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出发当天起了个大早。

不过早起并不意味着她可以早出发。

刘女士只允许他们去赶集,却并没有给他们放假,意思就是各自该负责的工作不能耽误,苏大哥和苏大嫂都雷打不动的去地里干活了,苏怀瑾当然也要煮饭扫地洗衣服。

她平时可以用半个上午慢慢完成的工作,今天一个早上就得搞定,时间非常紧张。

即便如此,苏怀瑾的时间也还像海绵里的水,挤挤又出来了,搞定家务活的同时她还好好打扮了一番,在柜子里挑挑拣拣一阵,认命的拿出那件撞大街的红色波点衬衫,搭配上原主唯一的一条牛仔裤。

苏怀瑾也不想这样。

本时代的弄潮儿,不分男女,标配大概都是花衬衫牛仔裤,下摆扎进裤腰带里,有条件的再扎条皮带、戴上墨镜,走路带风潮到没边——她就这么穿出去,估计能认识一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可是看来看去,这是她唯一能欣赏的搭配,可算明白了什么叫时尚是个轮回。

烂大街就烂大街吧,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苏怀瑾还是勇敢的换上了这套“街服”

,唯一可惜的是手上没有传说中的□□镜,这玩意儿据说价格昂贵,连苏小美这位全村最靓的崽都买不起。

缺了重要装备,就只能在造型上想办法。

上辈子为了打造名媛淑女形象,从发型到妆容服饰,都是斥巨资请专业人员分析设计好过的,是最能展现她容貌气质的方案。

但现在,豪门什么的这辈子都够不着了,不如破罐破摔,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苏怀瑾其实挺想试试烈焰红唇大波浪。

但是想想刘女士的鞋底,她还是从心了。

扎了个蓬松随意的丸子头,又拨了点碎发修饰眉眼轮廓,虽是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反而比精心打扮过更加夺人心魄。

看起来毫不费劲,其实满满都是心机~

苏怀瑾对这张越来越像她上辈子的脸可满意了。

搞定了出街造型,忙碌的早晨也过去了,村民们陆续扛着农具回家吃饭,路过大门敞开的苏家门口,有好事者特意探进头打招呼,“起这么早啊,听你妈说你们等下去赶集?”

“哟嚯,小美今天打扮得可标致,出去可别把十里八村的小伙子们迷晕了。”

苏怀瑾不像中二期还没过完的原主,仿佛全世界皆她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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