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嘴角抽搐一下,嘴角干裂,渗出一丝鲜血,像蒸熟过头的粉番薯一样,“四天了,它们每天都来片我的肉吃。”
“先是吃我的腿、接着是双臂,还有眼珠、耳朵和鼻子。”
说到激动时,他咬牙切齿,“后面它们一边在旁边吃我的肉,一边刷新闻。
我才知道它们叫‘血尸’。”
曼秋挠挠头,脱口而出,“吃了四天,那你真坚强!”
男人身子一怔,“谢谢你!”
他越想越恐怖,连忙乞求道,“求求你们给我一个痛快吧,它们打算明天回来吃我的肠子。
照这样吃法,我明天七点还不一定会死成!”
雁枫抓到重点,继续问,“你说,它们片你的肉,用刀吗?”
他点点头,“恩,是菜刀。”
雁枫深深呼一口气,“每天都有不同的血尸来割你的肉吗?”
他摇摇头,后槽牙都快咬碎了,“不是,都是同一个,那个长得矮矮壮壮的厨师。”
“那个狗厨师血尸刀工真厉害,每次都能从我身上片出薄薄的一片肉,吃所谓的人片。”
触手型血尸!
“你问这个做什么?”
雁枫没有过多解释,盯着他身旁的两摊血水。
应该不是死了的血尸。
因为那摊血很淡,很小的一摊,而且有被擦拭过的痕迹。
“你旁边的两摊血是什么情况?”
他声音颤抖。
“那是我的老婆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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