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肥肉相间,深红色的泛着晶莹的亮泽,入口即化,对于一个无肉不欢的人,幻想吃肉,无异于自虐。
她在心里,又给自己找到一个必须嫁给猎户的理由。
“喊什么喊,你想让左邻右舍都知道咱家门口出现个猪大腿吗?”
虽是如此说,莫景山难掩激动,快速地从上房出门。
片刻后,响起他惊喜地喊声。
“好家伙,这么大的野猪,这猪大腿至少有三十斤开外吧!”
李氏表示认同,疑惑地道,“到底是谁给咱家送的?难道是村里读书的人家?”
猪大腿上面包裹着油纸,隐隐透过血渍,上面已经被雨水淋湿了。
看切除断口的位置,应该是新鲜的。
“这村里,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大一条猪腿的,除了女婿还有谁?”
莫景山摸着下巴上不存在的胡须,一脸得意。
他疼爱闺女莫小荷,是不想看着她吃苦。
不过,他没想让自己的闺女嫁给读书人。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读书人一心做学问,不通俗物,以后莫小荷嫁过去,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都靠她一个人操持。
自家从没攀高枝的心思,门当户对即可。
或者,在村里找一户外来的人家,这样闺女嫁出去,还能在同一个村,做爹娘的,是不是地能帮衬一把。
猎户丑了点,无父无母,有一手打猎的好本事,以后自家还能差肉吃?
莫景山绝对不承认,他被一条猪腿收买,从开始的心不甘情不愿,到开始期待有这么一个女婿。
“唉。”
李氏叹息一声,突然觉得猪大腿有些烫手。
她就这么一个闺女,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原本是打算让闺女有个好前程,最好能她一样,嫁给秀才,谁想到,最后却走到这么一步。
这几天在村里,村人总是对她指指点点,满眼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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