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原以为这只是一句受害者有罪论。
但后来现,放我身上不就是这样?
……
昨天有一位本科的同学刷到了我的b站账号。
看了我最近的专栏吐槽近况。
说一开始看了觉得我挺可怜的,然后翻账号动态往下滑拉,看了看我最近的作品。
结果往下翻翻到了他的照片,认为我有几千粉丝,在几千人面前曝光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然后微信加我好友,把我叫回他的寝室,跟我说这件事儿来着。
一番沟通之后才算解决问题,重归于好。
对此我在此忏悔,着动态也是抱着一种『在其他人觉得信任我,感觉我很好时。
』
『我偏偏希望他们能多看到我不好的一面,我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好,我也是人类,是人就会犯错。
』
『所以比起让人只看到我正面的一面,我更希望不要过多隐藏自己黑暗的一面。
』
『怕这样会掉粉,也可能被人说活该,然后谴责几句——但明知道会这样,我还是会选择自爆出来。
』
『并在他人接受了我的优缺点后,对我失望的人会取关,还愿意和我交朋友的人会留下,并接受满是缺陷的我。
』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心里饱含的就是这样一种复杂的感情。
前两年先上22年自主实习,然后又是考驾照,平常就和老师学画和练琴。
那会儿我实际上就去亲戚家的平面设计社自主实习了一个月左右,随后就回来接着钻研自己的东西了。
再加上扩招生比其他人晚半年,时间专升本考试也晚了整整一年,才能在次年24年报名。
所以我似乎一方面在这几年间,就是第一本小说写了4年15o万字完结。
就是练了4年小提琴4级,受老师推荐,象征性的去哈尔滨大剧院演奏锯过一次木头。
一边全力跟老师重新过了一遍素描,写水粉的基础,今天又学会了油画,以及国画的一点皮毛。
但或许可以称作为曲高人寡。
我只是在艺术上一个人钻的时间有点儿久而已。
人情世故和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完全没注意到。
简称社会废物,啥也不是(自嘲)。
所以像这次的事就暴露出问题来了。
我平常始终独来独往,很少给人拍照画头像练画。
也不善交往,我的交往方式就是『以画交友』。
初次见面想跟人打好关系,我觉得我不擅长说话。
我说话总是说不到重点。
就跟写小说一样,很多字数后才会承上启下,引得想说出的话(中心主旨)。
所以经常被人打断,但从初中改到相对也没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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