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当即拜卫鞅为“大良造”
,准备推行“新法”
。
虽然封于“商地”
还是后来的事,但为了区别于那个默默无闻的“卫鞅”
以彰显一位新贵的面世,从现在起就称他为“商鞅”
。
商鞅的“变法”
有以下主要内容:
确立更具备发展潜力的政治中心,定都咸阳。
建立“郡、县”
的行政管理制度,收回领主们对封地人民的行政管理权。
鼓励耕织:生产的粮食、布帛超过规定数量者为“良民”
,免除一家傜役;因懒惰而贫穷的为“莠民”
,罚做“官奴”
;奖励并强制农民把自己附近的荒地开垦为熟田。
改革军队法令:斩一敌首,赏爵一级,临阵后退者,杀!
以军功确定尊、卑等级。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有功者授上爵,可显荣;无功者虽富人,穿的衣服、车上的装饰,不许有华彩;国君的宗室无功,也削籍为庶民。
实行户籍管理,身份证明、住店登记、讦告、连坐;严禁私斗,无论曲直都要受惩罚,直至杀头……等一系列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控制人民的严密法规。
此外还有许多利于发展生产、扩大国家财源,强化国君统治的措施,就不一一赘述。
总之,“新法”
可以使劳动者和下层的“士”
阶级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较多的收益,赋予了战斗在第一线的将士们以更多的实际权利,从而大大调动了生产和作战的积极性,使秦的综合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达到“富国强兵”
的目标。
但“治国以法”
势必废除旧的“亲亲、贵贵”
、任人唯亲的制度,破坏了奴隶主贵族们的“民主”
,削夺了那些既不必从事生产劳动,又不必当兵打仗,只靠祖宗庇荫就能吃喝享乐的世袭贵族们的特权,他触动了旧奴隶主贵族们的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就必然会遭到这些人的强烈反对。
这些人世代掌权、官高位尊,又互相连结,盘根错节,势力雄厚到连国君也不能仅用一纸命令就能使他们服从的程度,要推行新法,面临着巨大的障碍。
家将和猎手们撒鹰纵犬正在田野里激烈角逐,几位公子哥儿却半躺在林中树荫下,懒洋洋的边休息边喝酒,为什么他们出来游玩,却失去打猎的兴趣?
一个身穿棉花衣、脚踏鹿皮短靴的青年愤愤地把残留一半酒的杯子甩出去:“照他的‘法’,明天咱们都得上前线,拼命去砍人头。
哼,谁的头愿意让你砍?说不定别人的没砍到,先把自己的闹丢咧!
想起来就让人心烦。”
又一个青年喝了一口酒放下杯子笑了:“甘则,你不是一向以武艺高强自诩吗?怎么倒怕上战场啦?”
甘则瞪了他一眼:“公孙梅,你傻呀?战场上不同在校场比武,那是枪枪见血,刀刀吃肉,不是你死,便是我活,你这样的小白脸上去,更是给人家当‘立功’的材料!”
公孙梅面容姣美如少女,穿一身素白,更显得亭亭玉立,据说他妈“梦梅”
而生他,所以取名“梅”
,祖父公孙贾官居太师,是太子驷的老师,地位显赫,对这唯一的孙子溺爱无比,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公孙梅身上更多的是女儿气,他本对游猎这类粗野的玩法没什么兴趣,是被表兄嬴飞拉出来散心的。
听甘则讥笑自己,便一撇嘴:“你别吓唬我,我不上战场,谁又奈我何?反正立功与否,我照样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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