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默歌屏气凝神,一听到兰美芳说有个决定,她总是有种不详的预感。
兰美芳说的神采飞扬,完全没有注意到苏默歌眼底的紧张。
“我决定了,你们这次旅游我和林总的侄子也会跟着一起玩,多一个人多一个乐趣,默歌你说是不是?”
顾景辰第一个反对,伸出手指咬了咬:“no!
这次绝对不可以,多了一个人,就会多了一个麻烦,更何况我们根本不认识什么林总的侄子。”
苏默歌虽然心里也这样认为的,但是她一想到昨天刚认了林总为干爹,林总也对她很友善,她有些不好意思拒绝让林总的侄子跟去旅游。
兰美芳重重咳嗽一声,强调道:“顾总,他可是林总的侄子,默歌又是林总的干女儿,这样说来林总的侄子就是默歌的表弟了,难道你让默歌这个做表姐的给她表弟留下不好的印象吗?”
顾景辰浓眉挑起:“什么表姐表弟的,兰美芳你要是想泡帅哥,别把默歌也牵扯上。”
其实他的心里对林总这个侄子的出现很是不满意,因为他想起了昨天晚上林总在认默歌为干女儿前,曾经提议过要将他那位海归的优秀侄子介绍给苏默歌为男朋友。
他这个准丈夫怎么可能不生气?早知道林总有这个打算,早就应该告诉他,默歌是他的老婆才对。
眼见顾景辰和兰美芳剑拔弩张,苏默歌笑着打断了他们的话。
“反正我们两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多一个人就多一个乐趣,景辰就让他们跟去好了。”
既然苏默歌都发话了,顾景辰就算在不赞同,还是动容了。
虽然他的霸道脾气未改,但是他现在唯一改变了一些,就是在乎了苏默歌的感受。
“好吧,跟着就跟着,只要不烦我们就好。”
兰美芳瞪了他一眼,笑着拉住了苏默歌的手臂,眼睛都要笑弯了:“默歌,你真好,知道你的老姐妹没有钱带他玩,把我的那两份也带出来了。”
顾景辰当然不差钱了,只是他就不喜欢兰美芳这样将她的小心思直白地说出去,听上去好像苏默歌很喜欢大头,任人宰割一样。
苏默歌习惯了兰美芳的说话方式,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有什么说什么,从不会藏着掖着在心里。
兰美芳忽然抬手拍了下脑门:“哎呀!
你瞧瞧我,真是脑袋笨死了,竟然将这位帅哥搁在外面不管不顾,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等不及走了。”
她转身像一阵风一样吹走,然后打开了屋门,朝着外面望了望。
当看到门外那一身浅蓝色时尚西服套装,内穿白色的衬衫和米黄色的休闲鞋,手中托着一个咖色的行李箱,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时尚,帅气十足。
他朝着兰美芳眨了下眼睛,薄薄的粉红色唇向一边扬起,看上去有点痞子气,一头酒红色的头发微微带卷,钻石闪烁的白色耳钉散着耀眼的光芒。
“美女,你要是再不出来看我,我可是等的都要石化了。”
兰美芳一听到这样妖孽级的帅哥夸她美女,她心花怒放,笑的跟个花似的,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温柔了。
“不好意思,怠慢你了!
快进来吧!”
“多谢了!”
兰美芳大开房门,他拖着行李箱走进了屋中,当看到正在客厅收拾行李箱的一男一女,他有些明白了,回头对兰美芳问道。
“你这是想让我们四个人旅游,来个旅游派对啊?”
“就算是吧!”
“那好,我怎么也要认识一下我们的旅游啊!”
他将行李箱放下,潇洒地走到了正在打理行李箱的一对男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重生回到八零末,莫依依表示这一次谁都别想再欺负她。渣爹维护外人家暴母亲行,她就带着母亲远离极品一家。渣男贱女依然上蹿下跳行,那就再让他们死一死。至于那个曾经被她误会的他,这一次她会努力弥补。...
主角是柳依儿王博刘思涵的小说名字叫我的绝品老师。故事讲述了柳依儿是一位高三老师。她的闺蜜王妍为了让弟弟王博认真复习,请求柳依儿收留他。虽然柳依儿有未婚夫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她还是同意了王妍的请求。在与柳依儿同居的这段时间里,王博发现她平日里端庄典雅的形象只是装给学生看的。实际上,她的内心深处埋藏着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尽管柳依儿努力保持外表的清纯,但王博却能感知到她内心的矛盾与挣扎。...
文案别人家的系统都在矜矜业业地当宿主的金手指,薇拉的狗逼系统却每天都在研究如何让宿主华丽地去死。系统宿主,你觉得这样的死法怎么样是不是特别盛大辉煌帅气特别对得起你救世主的身份薇拉我可以,我...
天照是神的怒火,月读是神的悲悯,须佐能乎是神在地上动刀兵的最强武装,而拥有这一切的我,就是神!带着写轮眼的穿越者,作为唯一的人类超凡降临到了东京。神罗天征天碍震星地爆天星无限月读,创造一个又一个神迹。世间唯我独法,人前显圣,直到威压全国!...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