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后来发现了解不了师姐,所以就喜欢上了?”
“其实我还是挺了解她的,我知道她虽然嘴上说着只喜欢正红,但却私下里买粉红首饰。
知道她喜欢跳舞,但不在乎观众。
喜欢惊喜,但有时候也会被太大阵仗搞的有点尴尬。
我知道她这个时间应该在美国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赶论文,待会饭点的时候又要和我抱怨今天的实验有多难。”
“老大你这不是已经把师姐这本书读透了吗?”
“了解过,我才发现其中她真正的优点。”
凯撒笑了起来,久经情场的老手笑的像是初恋的少年,“她是真正地独立着,为自己而舞。
她坚定的前行着,为自己而走。
而现在,我希望加入她的旅途,和她一起越过风雪。”
“听起来很酷。”
路明非拿着酒壶,笑着对凯撒敬酒,“祝你早日追到师姐啦!”
“谢谢。”
凯撒也喝了一口,“那你呢?明非,你为什么喜欢诺诺?”
路明非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我擦勒,老大你都不旁敲侧击一下的吗?还是说你们外国人都是这么直接的?
“啊,我吗?”
路明非挠挠头,“因为师姐漂亮啊,然后又很仗义。”
“漂亮的女孩多着呢,至于仗义,我和楚子航不比诺诺仗义多了。”
“可能是,师姐在我最难堪的时候就把我救了。”
路明非低下头,他的这个理由和凯撒相好像有点弱。
“那当时真应该叫楚子航去捞你,现在让夏弥去和你打生打死。”
“...老大,虽然我和芬格尔天天在宿舍里裸奔,但我其实没有那方面的爱好。”
“可是你不就是因为当时诺诺救了你,就喜欢上诺诺了。”
“是,可是师姐是......”
路明非不说话了,当时假如是别人去救他,他是不是也会喜欢上别人?
或许,他喜欢的只是在那个时候站在那里的姑娘,而不是诺诺。
“这个问题你慢慢想吧。
故事的结尾总是需要升华的。
();() 我们现在可是为了伟大的事业在这个鬼地方挨冻,最后让我们以一段冠冕堂皇的煮酒词来结束这场偷懒吧。”
凯撒起身拍掉身上的雪。
“额。”
路明非举着酒壶,“为了残卷?”
“好像差了点什么,不过没关系了,就敬下一块残卷和最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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