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别说是法海了,谁都能一眼看出他不是人,到时候来个大胆妖孽什么的,那就有点尴尬了。
“算了算了……别飞下去挨上一刀,我属性虽然高,挨上小李的刀也不好受,还是去前面吧!”
一阵阴风裹着黑雾飞过,马车中的李寻欢皱了皱眉,捂着口鼻咳嗽了两声。
“怎么了李爷,要不我慢一点?”
车夫的声音传来,李寻欢笑了笑,“不用了,葫芦集离得不远,我已经闻到酒香了……”
下面的一主一仆在谈论什么,赵风自然是听不到的,虽说变成女妖形态以后,他的眼力大幅度加强,更对风中的声音极度敏感,但在不靠太近的情况下,他也听不清混在车轮中的声音。
何况他也不怎么感兴趣,李寻欢这人自带吸引麻烦的体质,没事儿都会出点事,赵风这时候更感兴趣的,反而是被他吸引过来的人。
葫芦集地处南北官道交叉点,又是方圆百里唯一补给的地方,南来北往的客商往往都会在这里稍做停留,因此镇子虽小,却颇为繁华。
赵风到了客栈一拍桌子,“小二,给我来两斤熟牛肉,再来几个小菜,好酒都给我摆上!”
“来喽~客官!”
肩上搭着白巾的小二点头哈腰的快步走来,殷勤的擦了擦桌子,颇为恭敬的说道:“客官,实在不巧,最近没有收到跌死的牛,本店的风鸡不错,要不给客官您扒上两只?”
“也行!”
赵风挑了挑眉,毫不顾忌周围的眼光,认真的对小二吩咐着,“给我弄干净点,我可不想吃到毛什么的,还有,先上几个小菜,我有点饿了!”
说完他弹出了一枚碎银,“给你的小费!”
“您瞧好吧客官,马上就来!
!”
小二眼急手快的接住碎银,脸上的笑容顿时真诚了百分之一百,他手脚麻利的给赵风端来了花生米之类的小菜,然后送上了几坛好酒,又得了一枚碎银的打赏。
什么?你问哪里来的银子?
这个么……怎么说呢,或许是因为长的年轻,又唇红齿白相貌堂堂,关键是身上没有一点江湖的风霜感,在有心人看来,赵风的形象,就和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差不多。
在这个江湖里,赵风这样的角色,还有另外一个称呼,那就是“肥羊”
!
,只不过这只肥羊虽然披着羊皮,却实实在在的是一头怪兽而已。
于是某几位想发笔横财的朋友,就顺理成章的给赵风贡献了第一桶金,不光送上了一些银钱,还贴心的提供了源力收入。
刚进小镇就感受到了古式江湖的热情,赵风自然是受宠若惊的,为了表示感谢,他特意给几位好心人送上了一条龙服务,把他们埋进了地里。
这也是他虽然露了财(其实也没多少),却没人上来找麻烦的原因,要知道这年头厚着脸皮来叫一声仁兄,然后蹭吃蹭喝的人可不少,不是人人都能免疫这些苍蝇的。
花生米挺脆,小咸菜也挺开胃,酒嘛赵风没喝,这又不是给自己点的,没人的时候自斟自饮这种事,只适合那些好酒之人,和他画风不太搭。
别看打赏小二挺痛快的,其实赵风身上也没多少钱,这又是好酒又是好肉的,估计就等下没钱结账了。
但他丝毫不慌,现在没钱,等下送钱的人就来了,这世界到处都是坏人,对赵风来说,根本不用担心没钱的事。
这客栈的小二也是见多识广了,光从脸部皮肤状态,就看出赵风是个不差钱的主,因此紧着后厨吩咐,先把他要的酒菜给弄了上来。
赵风没有携带兵器,手上也没有一点老茧,看起来一点不像是有功夫在身的样子,但刚刚几个大汉一拥而上,却瞬息之间变成了尸体,还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手段,因此赵风暂时还很清净。
吃吃喝喝了一会儿,勉强填饱了肚子,这客栈的东西只能说能吃,在吃惯了现代各种美食的赵风看来,味道还是偏淡的。
问题来了……这饭也吃了,酒还没喝,不过怎么没人上来找事儿呢?你们不找事儿,我哪来的钱付账?
莫非要我吃霸王餐?
算了!
人家开客栈的也不容易,欺负普通人,我赵风还真丢不起这人!
真没人来送钱,只能拿别的东西付账了。
这时候,客栈的门帘被掀开了,伴着寒风和几句不满的醉话,李寻欢和那个虬髯大汉一起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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