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屋里,王芳芳放下背篓迫不及待地就跑到郑书兰这儿问刚才的问题。
“那婶子听到我随口的一句话,眼神有一瞬间地闪躲。
眼神闪躲要么就是害怕某事被其他人现,要么就是被我猜中了。”
“书兰,你观察地好仔细啊!”
“你说她大中午的去山上干嘛?”
郑书兰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知道,左右应该和咱们也没关系。
眼下最重要的是做午饭,再不做饭,等会儿我们就要饿死了。”
即使再好奇,王芳芳也只能赶紧回去了,因为她也肚子饿了。
“,你能探查到那婶子为什么大中午的往山上跑?”
没有回答郑书兰的问题,反问道:“宿主,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郑书兰没有一点儿犹豫,直接选择了坏消息,“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宿主你不止是穿到了一本书里。”
“你什么意思?!
你之前不是告诉我说,我是穿到了一本就叫——《重生o不下乡,开挂逆袭》?”
郑书兰现在简直是满头的问号,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没错,在那本书里你是小炮灰,不过宿主目前暂时已经摆脱了小炮灰的身份。”
郑书兰立马抓住了话语里的重点,“暂时?你的意思是,我还是其他书里的炮灰?”
“……是的。”
郑书兰握了握拳头,咬牙切齿道:“好消息是?”
她就知道没这么简单,当初对她的要求是寿终正寝。
果然是一个遥遥无期,简直就像是在玩种田游戏。
等等,现在不就是种田游戏嘛?
又是下乡,又是空间里有农场,一件件的事情串联起来。
郑书兰悟了,她就是一个手底下的一员猛将。
好在这系统看着应该是不会要自己的命的。
反正自己都被它强行绑定了,想跑也跑不了,不如就这么凑合过。
“好消息是,宿主可以不花金币就知道王冬花为什么大中午的上山。”
郑书兰快忍不住了,她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好消息呢,结果就这。
什么叫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她算是体会到了,“快说!”
“王冬花是另外一本小书里的偏心奶奶,心里眼里只看重她的大孙子和小儿子。
女主高三妮,是王冬花三儿子高涂的第三个闺女。
高涂没有儿子,只得了四个闺女,这些年在家里一直抬不起头来。
四个闺女从两三岁开始就跟着母亲做饭、洗衣、喂鸡、扯猪草,家里家外能干的活,不能干的活都学着干。
就这样王冬花还看不惯这几个赔钱货一般的闺女。
高三妮是重生回来的,她上辈子被她奶王冬花卖给了十里河一个三十多岁的鳏夫做媳妇,被毒打致死。
重活一世,高三妮看清了王冬花的无情、父亲的冷漠、母亲的软弱。
靠着对未来的了解,从黑土岭挖了一颗百年的人参,利用卖了人参的第一笔钱,去黑市倒买倒卖。
结识了县里黑市有名的大佬男主,最后高三妮和大佬男主一起抓住时代的机遇,生意越做越大,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豪门新贵。”
郑书兰听完这个故事,忍不住鼓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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