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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惯偷李三(第1页)

肖北疑惑的看了李三一眼,不禁笑了。

淡淡地说:

“你能帮我什么?”

李三连忙说道:

“大哥,我可以帮你洗衣服,洗袜子,叠被子,收铺,打饭,总之,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肖北哑然失笑,这比秘书干的都多啊!

“好吧,你先给我介绍一下这里的情况。”

李三见肖北答应了,高兴地说:

“好的,大哥,我一定尽力。”

随后,李三开始向肖北介绍监舍里的情况。

他告诉肖北,号长在这里有一定的势力,

号里的2号是号长现实中的哥们,3,4,5号人物都是号长在号里收的马仔。

101的管教是号长的关系。

因此大家都不敢得罪他。

号长是个老江湖,几进宫的老油条,这次是犯诈骗罪进来的。

过了一会儿,李三又说道:

“大哥,你知道吗?你得抓紧时间让外面的人给你协调。

俗话说,批不批,三十七。

意思是刑拘以后,公安最晚30天把案件提交给检察院。

检察院必须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

而一般公安和检察院都会卡着这个时间,在你进看守所的第三十七天的时候,检察院会把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书送来。

有人说是为了让你家人有足够的时间好协调,但我也不知道为啥。

反正都是这样,大家都知道。

因为批捕之前可以取保,可批捕之后,基本上就没办法取保了,

也就是说,批捕就等于你的罪名已经坐实了,必须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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