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他,不是有那句话吗?一个的寒窗抵不过三代人的努力,而程厦家何止三代人的努力,他付得起我九死一生的一辈子。
可是这不一样,我怎么说他才能明白,这不一样。
程厦见我不再挣扎,他小心翼翼地将我拥进怀里,道:“一个月一次面太难受了,你身边又那么多男的,我每天都在想,你如果喜欢上会骑马射箭的人怎么办,你会不会厌倦我了,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回我信息呢?”
他亲了亲我的发顶,气息温热:“留在这里,好不好?”
我暂时没有力气,呆呆地躺在那里,道:“所以你从我回来就在诱惑我对吧?”
设局让我爸侵占我的房子。
用他的资源诱惑我留下。
啊对,怎么能忘了美人计呢?他甚至在用情爱诱惑我留在这里。
“你昨天明明也是喜欢的,留下来,好不好……”
他吻过我的耳后,露出精致锁骨,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一副堪称美丽的身体。
我趁他不备翻身将他压在身下,随手拿起一支笔抵住他:“我说了,别他妈再碰我!”
他凝视着我,眼神悲哀而软弱:“我不明白。”
我看着他,终于将那句话说出口:“你根本没爱过我,程厦,我们只是像谈恋爱一样,过家家而已。”
如果你真的爱我,你会想我喜欢什么,想做什么,这个项目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而不是像个小孩子一样,不高兴了,就把玩具死死的抱在怀里。
我最终没有伤害他,起身离开。
还没等碰到门,我的胳膊就被程厦死死抓住了。
他冷冷地说:“随便你怎么想,你不能走。”
所有的柔弱和温和在他身上一扫而空,他冷硬把我往回拽。
这激发了我心里所有的暴躁。
我疯狂的挥动着手里那只圆珠笔,攻击他,我不知道我干了什么,我只知道谁他妈都别想操控我的人生!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地上、程厦身上,斑斑点点都是血迹,我竟然用那个极钝的笔尖,把他扎伤了。
昨天还那么美好的星星灯、照片、花朵,都已经随着我们的撕扯在地上,如同一个爆破后的公寓。
我们怎么会变成这样?我也疯了吗?颤抖的坐在地上,那只圆珠笔顺着指尖滑落。
程厦靠近我,捧起了我那只鲜血淋漓的手,放在自己脸上。
他在微笑,眼神温柔:“没关系的,冬雪,一点都不痛。”
他把我拥进怀里,一点一点用力,好像要把我碾碎一样:“我们永远都不分开。”
——
他去做了饭,我们对着夕阳下的大海,吃着烤肉和蛤蜊汤,还有一箱冰啤酒,如果是某个休假日,此时此刻我应该很快乐吧。
可是此时我一点胃口都没有,还是大口大口的吃着,想离开,我必须积蓄力量。
如果我明天回公司,应该还来得及。
我曾看过一个电影。
大概意思是女主想要做某件事,可所有人都来疯狂的阻挠她,事实上女主在做梦,这些人都是梦境的化身,来阻止她从梦境醒过来。
如果我的世界是一场巨大的梦境,世界本身阻挠我往上攀爬,化作暴躁地领导、贪婪地工人、癫狂的竞争对手……唯独不应该化作程厦。
他就应该干净明亮的站在那里,身上被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光。
有他的梦,都应该是美梦才对啊。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掉了眼泪,洒在汤里,他应该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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