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认识她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时候,才发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
——日记本陈旧不堪,我们的感情始终如新。
在络新妇的巢穴住了两天,这里充斥着光怪陆离的气息,洞内布满蛛丝,无法以火焰照明,能从肚子里发出冷光的大蜘蛛就成了吊灯。
歌果不喜欢阴冷,可比起外面扰人的细雨,这里最起码是干爽的。
食物则是我们永恒的话题,现在又多了一张嘴,光靠捕猎很难保证每天吃饱肚子。
我们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不能再脏了,尤其是被雨一浇,全是泥土味。
“歌果,你猜雨还要下几天?”
“最好明天就是晴天。”
“那不太可能吧”
雨季的南部平原很有韵味,我幻想着和爱妻撑着伞漫步在细雨中的情景,这几乎是少女漫画中的必备桥段。
然而,生活与艺术作品是绝对不同的。
要是和她雨中漫步,回来就要费半天劲去清洗沾满泥土的尾巴,这种活我们俩都懒得干。
谈话间,络新妇从洞里走了出来,看了看外面的雨水,也叹了一口气。
见我们呆坐在洞口,便问道:“怎么了?不愿意出去打猎吗?”
“下雨了。”
络新妇看得出我歌果不喜欢雨天,也不说什么,陪我们坐下。
“我去打猎。”
“来歌,你的枪在雨天不能用吧?”
“哦对,我忘了。”
这把转轮手枪虽是用火帽击发,但雨天空气潮湿,那种爆石制成的发射药很可能会燃烧不完全。
如果会魔法就好了,很多事都能轻松解决。
无聊间,我翻开日记本,一页一页地阅读着日期。
一、二、三三百五十四、三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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