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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奔走三年(第1页)

小野人好像很不解的样子,在云飞的怀里叫唤,云飞搂着他,深深的说:“我只是不想它们太失落,早点看穿美好只是幻境,更好飞向遥远的天空。”

遥远的天空——云飞也不知道怎样定义,应该很远很远。

云飞也不管什么,护龙洞已经交给醉浮尘,十年后再回去也没有关系,中间回去也怕吵到他们的修炼。

所以一路向北,过了无数的高山,掠了无数的大河,来到一望无际的雪原。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三年,云飞喉结出来了,长期的跋涉,人都显得几分沧桑,凌乱的散发飘到了腰间,不是那张只有男人才配拥有的英俊的脸,恐怕真的会收到一些异类的误解。

站在雪地上。

“蓬!”

一道缓缓地力劲,从头顶发出,云飞的头发就像慢飞的黑雪,飘零的落到雪地的每一个角落。

黑发被云飞瞬间搞定,虚空人族,对生活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

这三年,云飞也不是一味的赶路,他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去寻找可能多的野人,遇到集体捕杀野人的人,他毫不犹豫的下了毒手,在蓝水球上,云飞也有了新的称号:野人王。

一些人看到云飞,多是在行动的时候。

特意叫蓝服变成野人毛一样的行装,并不会说话,而是直接杀无赦。

所以他们认为,云飞就是野人进化而成,懂得修炼的野人王。

而云飞现在,的确懂得野人的语言。

野人,也会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天赋,比如说话。

还记得当初在五岳山,云飞救得的那个小野人吧,他现在可神气了,做了野人们的头头,云飞给他取个名字,叫做郑先明,是云飞的得力助手。

因为每一次寻找野人,不用云飞用意念去寻找,小野人就会先知道云飞是想找野人,并且准确无误的告诉他们位置,好像安通般的功能,但是比安通更灵敏,可以实现知道,所以云飞就叫他郑先明。

先明很壮实,只比云飞矮一点点,但是不怎么懂事,每一次有了野果,就自己抢着吃了,云飞虽然对野果不敢兴趣,但还是被先明这种小聪明折服。

看到云飞散尽头发,郑先明生怕出什么事情,立马赶了过来,用野人的语言说:“主人,您有什么不爽快的事情吗?”

云飞看到他火急火燎的样子,心里很温暖,回答说:“我觉得最近蓝水球有点不对劲,陌生的恐怖气息增加不少。”

“没事的,主人,我们又不和他们争执,一心保护主人修炼是我的职责,谁要是敢来就先从我的身上踏过去。”

郑先明这种护主心切的心里云飞很感动又觉得好笑,调戏的说:“你连力劲都不会使用,怎么保护我啊!”

“这个——”

郑先明突然纠结了,长满毛的大手使劲的饶头,“主人,我知道了,您把我带在身上,要是打架的时候你打不过他,就把我当做利器抛过去,我会为主人咬住敌人几秒钟,然后主人就可以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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