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微微亮。
陆同就已经起身打点行装,他们营地的外围也陆陆续续有商队聚集而来。
不到半个时辰,各种商旅车队就集结上千车马了。
后面还在源源不断的前来!
观这阵势,恐怕整个紫鹿郡几年的财富收益都在这里了吧。
这要被那个劫匪抢到了,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啊。
“陆兄起得早啊,你在紫鹿郡长大,恐怕没有见过这阵势吧!”
顺着声音,陆同见皇甫天二人也起床了。
苏虎也打包好行装,正为陆同三人准备着早餐。
“惭愧惭愧,没想到紫鹿郡每年会有这么大的镖运开往帝都。
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陆同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的确这么大都不知道紫鹿郡每年有这么大的阵势。
正当两人谈话之际,一队身披银甲腰挎硬弩手持利矛的士兵骑着高头大马行进而来,放眼望去得有两千人左右。
个个威武雄健,两千人开拔而来,让人看得震慑人心。
“这不是父亲的银甲卫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支银甲军队正是陆同父亲的王牌嫡系银甲卫,总共有两万人,作战之时所向披靡,从未有过败绩。
军队行进到陆同他们营地前便停了下来,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兵士领队下马向陆同走来。
“属下银甲卫第十队大队长飞鹰向二公子请安,奉王爷命令前来护送公子一段路程。”
名叫飞鹰的男子对陆同单膝跪拜,表明来意。
“我们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回去转告我父亲,未来的困难需要我自己去闯荡,不可能让他保护我一辈子的。”
陆同斩钉截铁的拒接了飞鹰的好意,毕竟自己是去历练的,随行带这么大一支军队,那好怎么历练,完全就成了襁褓中的孩童了。
“可是王爷有令,属下不敢不从。”
飞鹰见陆同直接就拒绝了护送,显得很是为难,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特别是他们这种精锐部队,没有完成命令是不可能退缩的。
“没有什么可是,回去吧。
有什么事我给你担着。”
陆同随即跟随皇甫天三人向集合点走去,不再理会飞鹰。
傻站在原地的飞鹰只好无奈的看着陆同离去。
一个时辰过去,天空彻底放亮。
前来聚集的商旅也陆续到齐,当眼望去,得有上万人左右。
在地字号领队的师兄安排下,几百学生被分配成三队,分别在队伍的首尾和中间各安排了上百名学生保护,陆同几人被分配到了中间的位置。
随着队伍分配完毕,上万人的队伍便开始缓缓的开拔了,王都之行也正是开始。
车马行进掀起的灰尘遮天蔽日,队伍首尾更是延绵十几里路程。
“皇甫兄,虽然在下没有打过仗,但是从小看到父亲排兵布阵。
我观这个队伍行进路线纵深十几里,我们只有几百人的护镖队伍,还被分成了三段,这样会不会太容易被匪患偷袭了。”
陆同几人坐在中间商旅的马车上,观看整个队伍的行进和护镖人员安排,陆同对皇甫天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皇甫天听陆同一说也是赞许的点点头,的确线路拉得太长,万一来一波劫匪,从任意一段防御空隙出劫掠了就跑,陆同他们也只有干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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