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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危险惊现野猪王(第4页)

只不过,野猪肉也实在是太便宜了一些,倒是有些没满足陶春生的预期。

用了那么多子弹,那么多土地雷,回本就回了一万块钱。

这要是换做一头棕熊的话,光是一头熊,就能卖到一万多去!

直接赶超十几头野猪!

拉起来还没有野猪那么费事!

冬天的棕熊已经储存了大量的脂肪,再加上天气冷,已经寻好山洞或者树洞在冬眠了。

只要不惊动棕熊,在睡梦之中就能悄无声息的把这家伙给干掉!

思及此,陶春生就准备物资进山,准备狩猎棕熊!

这些日子雪豹的伤势已经全好了,这家伙像条狗一样,在院子里扑来扑去,没事就去村子里晃一圈,吓唬吓唬村子里的猎狗。

他倒也没阻止,这天寒地冻的,要是雪豹不找点事情做,只怕到时候进了林子连跑都跑不动。

伙同陈金山一起去了一趟城里,原本他是准备再弄点麻醉剂的,但看着那猎狼的长刀,陶春生就陷入沉思之中。

冬天的狼,可以不费一枪一子就能猎到。

只需要一把利刃,一盆鸡血。

将鸡血涂抹在利刃上,冬日天气冷,寒风一吹,就会凝固。

再把利刃插在雪地里面。

冬日里的狼没有食物吃,但狼的嗅觉极其灵敏,会闻到利刃上的血腥味。

被血腥味一刺激,狼群就会奔跑到利刃面前,用舌头去舔鸡血。

一开始利刃被鸡血包裹着,并不会割破野狼的舌头,但在野狼舔舐之下,鸡血会慢慢融化。

血腥味的刺激会让野狼越来越疯狂,直到最后将鸡血舔化,舌头割破。

野狼还会以为,自己舌尖的鲜血就是那鸡血的味道,又因着天寒地冻,舌头早已被冰冻的鸡血给冻得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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