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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赞商朝后期货币析(第1页)

引言

商朝(约公元前16oo年—约公元前1o4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

商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

其政治制度以内外服制度为主,国家机构逐渐完善;在经济方面,农业、手工业较为达,青铜铸造技术达到很高水平;商朝的文化也极具特色,甲骨文是其重要的文化遗产。

商朝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内外服制度:

内服:是王畿,即商王直接统治的地区,包括都城及附近的重要据点等。

在这一区域,商王拥有绝对的支配权,设有各种行政机构和官员来管理。

外服:则是附属国管辖的地区。

这些附属国分布在商王畿以外的广大区域,其领多为当地原有部落的领或方国君主。

商王通过武力征服或其他方式使其臣服,要求他们对商承担一定的义务,如进贡、服役、随商王出征等,但商王对外服的控制力相对有限。

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除了对商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附属国还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

职官制度:

内服官:

外廷政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

,又称“阿”

、“保”

、“尹”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

此外,还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等。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有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

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如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等。

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等。

世袭制度:商朝的王位世袭制度比较复杂,前期主要为兄终弟及,后期为典型的父死子继。

在商朝前期,还没有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凡是商王的儿子原则上都有继承王位的资格,兄长去世后,其余兄弟都可以继承王位。

从商汤到商纣王的17代中,有9世采用的是兄终弟及制的继承制度。

从康丁以后一直到商末,开始使用嫡长子继承制。

兄终弟及制是氏族社会推举制的一种残余,而嫡长子继承制标志着王权统治的加强。

神权色彩浓厚:商代统治者“尚鬼”

、“尊神”

,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商王通过垄断神权以强化王权,他们利用占卜等宗教仪式来决策国家大事,并将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天神的意志,让民众服从。

宗法制度的萌芽:私有制确立后,产生了一夫多妻制和嫡庶制度,进一步刺激了宗法制的萌芽,出现了“大宗”

和“小宗”

的区别。

“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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