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遍体鳞伤的儿子和自己,李向红不止一次的悔恨自己认识徐长洲,轻易相信他的花言巧语,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李向红上辈子死的时候才不到四十岁,徐长洲讽刺自己的话,不停重复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是啊,自己是比不上林酥酥,林酥酥是大队长的女儿,还是唯一的女儿,从小就比村里其他女孩子吃的好,穿的漂亮。
在农村,很少有家庭不重男轻女,林大队长家就是例外。
林酥酥家里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只有林酥酥一个女儿,被家里父母兄弟宠爱,上学到高中毕业,不用下地工分。
长的美艳动人,像个勾人的狐狸精一样,皮肤白的城里姑娘也比不上。
可是她娇纵任性,好吃懒做。
即使这样因为有个当大队长的爹,嫁给了宋建军。
宋建军是清水村唯一一个到部队当兵的,还提干成了军官,年纪轻轻就是副营长。
即使结婚后,林酥酥依然娇纵任性,野蛮无理,和婆婆小姑相处不合。
后来跟宋建军随军,和部队军属也相处不来,整天得罪人,影响宋建军的事业。
林酥酥被宋建军送回老家清水村时,李向红正好听到宋建军父母抱怨:
“早知道还不如娶个勤快,踏实过日子的,就连隔壁大红都比她强。”
到李向红死的时候,这句话一直回映在脑海里,自己除了出身不如林酥酥,长的不如林酥酥好看?还有哪里比不上她?
李向红觉得自己就是没有林酥酥命好,如果是自己嫁给宋营长,一定踏实本分过日子,照顾好宋建军和他家人。
如果宋建军娶的是自己,他也不会被林酥酥影响的一直是个营长,林酥酥也没有能生下一儿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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