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山连忙拉紧帐篷门,一头冲进大雪中,狂风夹杂雪花,让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每走一步,积雪都几乎没过膝盖,行动变得异常迟缓。
运气还不错。
走出几百米后,在另一处灌木丛积雪里,看到一只雷鸟探头探脑。
端起56半,瞄准雷鸟扣动扳机。
砰一声。
风声完美掩盖枪声,雷鸟一枪毙命,连挣扎的机会没有。
雷鸟是群居动物,当有一只时,附近肯定有它的伙伴。
果然,在灌木丛另一个方向,还有一只雷鸟趴在雪地里,洁白羽毛是天然伪装服,本来安全躲着,可惜被猪队友出卖。
又是一枪。
再次命中。
逢山走上前,收集魂力后,趁着雷鸟还有体温,快速给雷鸟放血,然后把雷鸟挂在腰间。
帐篷里两人,还有一只狗一只猫,两只雷鸟肯定不够吃。
然而,有时候运气并不总是这么好。
收获两只雷鸟之后,搜寻许久都未见其它雷鸟踪影。
不过在寒风吹过浮雪,逢山看到其它动物痕迹,那是野兔的脚印。
帐篷里。
纳什把树枝水煮好,给王子和可乐倒一些,可乐知道这种水对自己身体好,低下脑袋一点一点舔舐。
倒是处在叛逆期的王子,十分抗拒这种味道很怪的水,冲着纳什嗷呜嗷呜叫。
纳什可不像逢山那样喜欢讲道理。
在他认知里,动物不听话就得揍,揍多就听话了。
揪起王子后脖颈,冲着屁股就是一顿抽,顶嘴抽,认怂还得抽。
这时。
帐篷门突然掀开。
伴随一股寒风涌进帐篷,逢山跟雪人一样提着两只雷鸟,两只野兔。
一看主人回来,王子立马挣脱纳什的魔手,冲到主人身边告状,扭头朝纳什嗷嗷叫。
“滚一边去,你活该欠揍。”
逢山懒得搭理王子,整个营地数它最皮,而且还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会。
嗯,会收保护费。
见主人不给自己撑腰。
王子尾巴一耷拉,委屈的跑到帐篷角落生闷气。
“khilla。”
纳什接过雷鸟和野兔,忽然看到逢山皮大衣里有东西在动。
“捡了小狗。”
逢山笑笑,掀开皮大衣,一只灰白毛小狗惊恐的瞪大眼睛蜷缩在衣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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