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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下一刻,我落入了一个怀抱,他抱着我转了一圈,我因为双脚离地而惊呼一声,大约是想起来我久病未愈,我又被他稳稳地放在了地上。

他再次抱住我。

“回来就好。”

殷郊低声道,“对不起,我才是让你久等。”

32.

蜀地的婚仪与大商多有不同,又因是大祭司的婚仪,所以格外热闹。

小鱼说这样才好,就应该让大周那边的人看看我有多厉害,让他们羡慕来和亲的殷郊。

我说你用错词了,才不是和亲呢。

“好吧,是入赘。”

小鱼说道。

……好像差不多。

“你知道在你之前寸步不离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吗?”

殷郊问我。

我说你在想什么。

他说他觉得我好像有点太喜欢他了,就像一个杯子能装的酒是有限的,但我眼睛里对他的好感却是溢出来的一样,这实在有些奇怪。

我不由得想起来我对小鱼说的话。

——殷郊很早之前就喜欢我了。

两世的好感加起来,自然是满溢的。

台阶很长,我与殷郊牵着手,我的裙尾拖在台阶上,一步一步,我们走到了祭神的地方,再次以玉祭神。

在神的见证下,故事被改写,我与殷郊是被上天放过有情人。

夜晚,烛火明灭。

殷郊告诉我,他不擅说喜欢,我说没事,交给我来说就好,他说不行,总得有什么话是他来说——“阿灵。”

他注视着我,吻落在我的眼角。

君主追求封神榜,世人追求金银财珠,那么他所求的宝物为何?

“我所求,亦是在你。”

33.

婚仪结束后,我和殷郊一起去了一趟朝歌,此时牧野之战已经结束,我们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姬发,然后共同去拜祭了姜王后。

我所能做的事情实在有限,我改变不了别人的命运,殷郊说即使我能改变,他也知道母亲会选择这样的路,因为那是姜家人的傲骨。

“不能在这边举行婚仪吗?”

姬发问道,“阿姝说,就在原本要给你们举行册立太子、太子妃的地方举办一次,岂不是很圆满。”

“二婚啊。”

我摸着下巴说道,“也不是不行,办两次婚礼还挺热闹的。”

“……总觉得这个词听起来很奇怪。”

殷郊说道。

当然,我们并没有在朝歌逗留很久,因为蜀地那边还有人在等待着我们。

许久未回朝歌,树上还是有鸟窝,水里还是乌龟,舒雁(鹅)还是那样凶猛,能够追人追好几条街——现在被追的已是姬发与邑姜的儿子。

我想,或许我们会化作历史的尘埃,或许我们的故事会被书写成各种版本,但是代表着我与他的鸿雁,它依旧在,它会飞过万里江山,飞越千百年,飞到比明日更远的地方。

“回去吧。”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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