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故意欲擒故纵,成功吸引了司马海云的好奇。
果不其然,在沈宁返回家中没多久,司马海云的拜帖就送了上来。
这次沈宁出府相迎,就看到他那肥硕的身体从马车上移动下来,一米七都不到却有二百多斤,说他是个球一点不为过。
“世子殿下,怎么能劳驾你亲自登门拜访啊?”
沈宁拱手敬道。
司马海云吸了吸鼻子,眼睛仿佛焕了光彩,连忙问道:“赵兄弟,府上是不是在炖什么好吃的啊?”
沈宁笑眯眯道:“不才捡到了几斤牛肉,所以正在炖五香牛肉,另外用荷叶烤制了叫花鸡,世子殿下要不要尝尝?”
司马海云连连吞口水,飞点头,然后不等沈宁引路,自己就冲了进去。
宽敞的厅内,司马海云如同恶狗吃食,将牛肉和叫花鸡吞下肚子,吃相凶残,完全没有皇族弟子的气度。
食物被他风卷残云后,他越加觉得自己碰到了高人,更加坚信这次登门拜访是正确的选择。
挥挥手,门前护卫端着托盘走来,托盘上还盖着红布。
“赵兄,你我一见如故,这些薄礼不成敬意?”
司马海云笑眯眯道。
沈宁掀开红布,赫然是金饼。
在大晋朝,黄金不能被交易,所以多为赏赐之用,司马海云拿出这些黄金,也算下了诚意。
不过对东南王府而言,整个徐州都是他的封地,这些金子不算什么。
沈宁将红布放下,笑道:“好,我收下这份礼物。
我不爱钱财,视钱财为粪土,但我生平最喜欢金色,这东西漂亮、养眼,对我这种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人来说,这东西可以陶冶情操。”
司马海云一愣,他还担心对方不收了,没料到沈宁会来这句话,同时他忍不住问道:“赵兄还喜欢什么颜色?”
“我还喜欢银子的颜色。”
沈宁如实说道。
“叮咚装逼值+1。”
司马海云点点头,心中更加欢喜,喜欢银子和金子那才好办,随即,他又从怀中取出一份请柬,笑道:“过些日子是我父亲的六十大寿,到时候设宴庆祝,赵兄到时候一定要来哦,不瞒赵兄,你手中的请柬是我送出来的唯一一个。”
沈宁故作惊讶,连忙起身说道:“世子殿下对我如此关照,在下不才,有很多菜想展示给世子殿下,如何?”
“好好好!”
司马海云大喜,但他揉揉肚子,说道:“今天就算了,吃得太饱了。
明日我派人来请你去王府,咱俩好好探讨一下美食如何?我喜欢吃,也喜欢做,但君子远庖厨,所以只能请十八个妙龄少女来做饭,她们辛苦时大汗淋漓,香汗打湿鬓角衣衫,所以经常只穿短衣肚兜忙碌,让我备受感动,也看到了世间的烟火气,赵兄可喜欢?”
沈宁竖起了大拇指。
“不瞒世子殿下,我也最爱世间烟火气。”
沈宁有些期待明天的好风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柚子从小被九个师傅娇养长大。一朝下山,为的是拯救破碎的家庭。本以为困难重重。却不想,哥哥们宠爱,妈妈疼爱,就连植物人爸爸也苏醒了。她被家人宠上了天!参加综艺后,软萌可爱的小柚子成了名副其实的国民团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团宠妹妹在综艺爆火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团宠妹妹在综艺爆火了...
周礼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科技与修真的浪潮里,谁能触及超凡?秩序与战乱的夹缝中,又是谁在低语?我看见妖族隐匿于霓虹之后,机甲飞跃在繁华街头王侯与邪魔推杯,众生和鬼怪换盏。当野心失去原则,科武制造毁灭,超凡带来罪孽,大厦将倾永夜降临,谁愿意做扑火的飞蛾?身负妖王基因而不自知的苏安,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原力觉醒,从此在充满血火与财富的都市开启了他的崛起之路。如果文明注定消亡,比起做飞蛾,他更愿意在敌人的尸体上建立一个新的世界!...
辛佟重生前有过一段芯痛的特殊经历。在IPO前夕,亿万富翁的公司因为缺少车规级芯片倒闭了,他不得不卖掉老家越州的别墅遣散工人,在经过钱塘江的时候,想起了父亲让他做一个时代弄潮儿的事,去看大潮,结果被潮水吞没了。重生之后,他从亿万富翁变成了穷鬼,从学霸变成了复读三届落榜自杀的学渣,还好前一世的经验和智慧在这一世都得到了承继。复读无望,少年跟着发小姜华来得了四大一线城市之首的沪州淘金。上一辈子缺芯的恨,这一辈子一定要昭雪,少年立志要在芯片行业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习惯了被人仰视的岁月,能够接受被人鄙视的现实吗?本书又名芯片,就那么一回事本书又名曾经芯痛本书又名坏了,没芯片了本书QQ群68590025,有空过来坐一坐!...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
日更,每晚九点,不定时掉落加更,偶尔会晚,有事会挂请假条前世,姜瑶瑶是最年轻的金厨奖得主,社会名流高官政要都对她的菜赞不绝口,风光无限。一觉醒来,她穿进仙侠世界里,成了吃啥都不饱的小乞丐,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