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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案情分析(第2页)

他的话音一落,紧挨着他的林森随即站了起来。

“我赞同徐磊组长的分析,这两起爆炸案的时间间隔为1小时47分36秒,首起爆炸的时间是7月31日晚的22点17分。

当时谭队带着我正在平安县局办案,杀手跳窗逃走后我本来是要追的,但会议室的火很大,所以我…”

听他说到这里,谭队接住了话茬。

“林子你先坐下,那种突发的情形下选择先救人是对的,眼下我们是在讨论案情不是追责,如果要追责责任在我,跟你没关系的。”

陈副局:“是的,谭文说的没错,眼下大家是在讨论案情,需要实事求是,不要夹杂个人情绪嘛!

不过说到追责,我这个副局长才有责任呢!”

曹局见越说越不像话,他大手一挥。

“行了,追什么责?即使真的追责我这个公安局长才有责任,现在首要的问题是迅速成立专案组,不管这两起大案有没有关联,我们都要把它破了。

也只有将罪犯绳之以法才能告慰那些死去的人,才能对龙城市的百姓和市领导有个交代。”

陈副局:“曹局说的对,我们先把追责的事放一边,成立专案组破了案才是最重要的。

我和曹局来队里前已得到上级领导指示,不管这两起案子牵涉到什么人,我们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下面,请谭队说两句吧!”

见领导点名,谭队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两位领导,眼下我没什么可说的。

这两起爆炸案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太大,加上伤亡了那么多人,我建议在建立专案组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做好妥善的善后工作,重点是保护好死者王志的妻子和孩子。

我觉得,这两人有极大的可能就是整个案情的突破口。”

他的话得到了所有人赞同,尤其是曹局。

“小谭你说说看,为什么王志兴的妻子和孩子,可能是两起爆炸杀人的突破口呢?”

谭队:“是这样的曹局,经过法医和痕检同志的联合报告,我们发现了一个重大情况。

大家还记得721杀人案吧,死者沙东海颈上的致命刀痕,竟与死者王志兴颈上的致命刀痕相吻合,而之前我们还将王志兴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但眼下看来,当初我们的判断有误。”

什么叫一石激起千层浪,眼下谭队的话就是如此。

陈副局长:“谭队长,你的意思是说,自721杀人案后,我们的侦破方向有误,杀害沙东海的杀手另有其人是吗?”

谭队:“我只能说,结合法医和痕检报告来看,两位死者颈上的刀痕能判断为同一人所为。

因为从落刀点与凶器的贴合度来看,这两位死者的致命刀痕都惊人的一致,所以我觉得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对追查721杀人案的方向可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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