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信看了看周围一众士兵,压下声音,“禀左尉,小的方才想到一个行军之法,或许更适合当前情况。”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昔日对韩信低三下四,极尽奉承的下属,如今却是决定他命运的上司,韩信只能放低姿态,尽量用委婉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梁轩军事能力不行,却是个人精,一听便知韩信是在说他的行军方式不对。
梁轩这几日一直很忙,并没召见过韩信,不知道眼前这个就是卖兵书给自己的那个人,见韩信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小士伍,竟然跟自己指点起行军之法,不由觉得好笑。
梁轩在人前的形象一直很有亲和力,他心里觉得不屑,面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大方问道,“你有何想法说说看。”
韩信道,“此处道路狭窄,两边林木茂密,视线受阻,敌人若乔装藏于林中,靠前方十来个人未必能探查到,而我后军如此列队而行,人员过于密集,一旦遭伏,队伍容易拥挤混乱,此地两侧皆为荆棘,士兵施展不开,死伤必然惨重。”
();() 听他说得有点道理,梁轩收起眼中戏谑的笑,问道,“那依你之见,该如何?”
韩信昨夜早从伯名嘴里把这里的地形摸得一清二楚,心中已有对策,“当以五人一组,二刀盾,二长矛,一弓箭,相互掩护,再以三个小组为一队,交替掩护前行。”
“如此即便遭伏,一则不会因惊慌而产生大混乱;二则队伍拉得长,伤亡也少;三则五人配合掩护,防守的同时弓箭手亦可展开反击。”
“还有,士兵所用长矛太长了,在树林中不好施展,我、小的建议,裁掉一节,更利于搏斗。”
长矛作为步兵手里的“重型”
武器,有20尺,四米半的长度,平常都是由两个人一起持着,配合军阵快速移动,在开阔的战场上能给对方造成极大的杀伤力,但在这荆棘、林木遍地的树林中,这么长的武器根本没用,一个不好被树干卡住,那就凉凉了。
韩信说得条理分明,头头是道,这绝非一个普通士伍能说出的话,梁轩彻底收起轻视之心,重新审视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小兵。
“你叫什么名字?原先是哪个亭的?”
韩信拱手回道,“小的韩信,前两日刚通过亭卒考核,属南昌亭。”
“韩信?”
梁轩想起来了,这就是卖兵书给自己的那个没落贵族,非但识得韩、楚、秦三国文字,武艺也很不俗。
“难怪了,原是得高人指点过的!”
梁轩赞叹了一句,当即吩咐李百将,“按韩信所言分队行军!”
李百将有点茫然,“这……如何分?怎么走?”
什么交替掩护,他听都没听过。
具体怎么做,梁轩也不太懂,他迟疑了片刻,看向韩信,“韩信,本尉暂命你为副手,此次任务由你指挥,可敢?”
凭借刚才那番话,梁轩敢断定,这小子绝对是个将才,能力超越在场的每个人。
“唯!”
韩信抱拳应道,只有简单的一个字,但他的神情异常坚定。
拿到这一次剿贼的指挥权,韩信心中大定。
说起来梁轩和刘邦那厮倒是有几分像,不过此人野心没有刘邦大,当个县或郡的一把手他就很满足了,若非如此,秦末乱世下未尝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不过,知足常乐、明哲保身也是一种乱世生存之道,梁轩虽然没能在历史上留名,没能封侯拜相,但他却能保子孙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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