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人与人,是有气场气势高低之别的,孟千姿直觉,这蛊婆在白水潇面前低了一头,说她是幕后,太抬举了。
她重又看向白水潇:“马彪子的抓伤,应该做不了假,但那刀伤……你自己割的吧?”
白水潇倒也爽快:“没错,那天运气不好,躲过了山鬼搜找,却撞上了成群的马彪子,迫不得己挂到树上逃命,哪知道那个江炼多事,又找来了。”
横竖会被现,而一旦被现,很难洗脱嫌疑,于是心一横,给了自己两刀,也是运气:搬抬之下,全身的伤口都不同程度出血,懂行的医师能看出伤口新旧,但江炼没那么专业,而且她被送到云梦峰时,一夜都快过去了,再新也成了旧;老天也作美,被江炼救回不久,就落了雨,大雨冲刷,所有的痕迹都无从查找了。
孟千姿挣了挣,以提醒白水潇自己并无挣脱之力:“反正我也落到你手里了,给个明白话吧,你这处心积虑的,图什么啊?”
白水潇半蹲下身子,与她视线平齐:“你先告诉我,来湘西,是为什么事?”
孟千姿心里一动,想起认谱火眼的焰头之下,那纤细莹红的偈子。
难不成这所有事,真是为了山胆?
她故意先把话题扯向别处:“湘西有山鬼的归山筑啊,我身为当家人,过来看看,走动走动,和底下人沟通一下感情,碍了你的事了?”
白水潇盯着她看了会,齿缝里迸出几个字来:“你撒谎。”
看来她果然知道点什么,孟千姿嫣然一笑:“我在这有产有业,过来捋捋家底也是撒谎?那你说,我是来干什么的?”
白水潇却不咬这钓钩,答得意味深长:“你会说的。”
语毕退后,像是事先商量好的:那抱坛子的女人上前一步蹲下身子,郑重将坛子放到地上,双手在身侧擦了擦,这才去开坛盖。
兴许是为了给她心理施压,动作很慢,先解扎布,又缓缓转动盖口。
孟千姿鼻子里嗤一声,居然很不耐烦:“少在这装腔作势了吧,都是懂行人,谁不知道谁啊,你开得再慢,坛子里还能飞出条龙来?利索点吧,一口气分什么两口喘。”
那女人被她说得老脸一红,颇有点恼怒,不过动作倒是确实快了。
坛盖揭开,先是没声息,也是巧了,外头也有片刻安静,也许是日头高了,鸡歇了,牛也下了田,只余打凿银器的声响,间或一下,再一下,颇有节律。
屋里的三人,不约而同,都屏住了呼吸。
坛子里响起窸窸窣窣的轻响,似是密簇细小脚爪在抓挠坛子内壁,再然后,有个亮铜色的虫脑袋,鬼祟地从坛沿处探了出来——不管人头虫头,都是跟身子有一定比例的,这虫子,看头就知道不大,“小而悍狠”
,符合蛊虫的虫设:内行人都知道,蛊虫是混多种毒虫于一坛,使其互相厮杀吞噬,真正的剩者为王,最后存活的那只即为蛊。
而经过这没日夜的惨烈搏杀,最终成蛊的那只,体态、形貌早已跟起初大不相同,所以连孟千姿也说不准这蜿蜒爬上坛口的是只什么东西:身长和步足都有点像蜈蚣,体形如胖软的蚯蚓,两只眼睛只有拉长压扁的芝麻大小,嘴一张,上下两排牙口,却像密布的针尖排列成行。
孟千姿冷眼看着那虫子从坛子外壁爬下,所过之处,都留下一道浅淡却亮的涎痕。
那女人斜睨了孟千姿一眼,似笑非笑:“孟小姐既然懂行,我就不多啰嗦了。
放蛊有明暗两说,暗蛊呢,是你到我这坐坐,用了饭喝了茶,自己都还没察觉呢,已经把蛊招上了身。
放明蛊呢,就是不遮不掩、光明正大——白姐儿说,孟小姐是有身份的人,咱们得尊重点,大大方方地放。”
孟千姿说:“不啰嗦还说了这么多,你啰嗦起来,得要人命吧?”
那女人每次想显摆一下自己的手段就遭她抢白,有点压不住火,正待说什么,白水潇插了句:“田芽婆,跟她费什么话,等完事了,她还不就是秸秆草,你想怎么编怎么编吗。”
田芽婆便敛了火气,伸手从衣袖里抹了片翠绿的叶子出来,有点像竹叶,但更肥厚,正反都有釉质——她把叶子放在两唇之间,唇齿齐动,又磕又磨,出让人极不舒服的细小碎音来,乍听上去,还挺像刚刚这虫子在坛子里、脚爪挠壁的窸窣声的。
说来也怪,那虫子原本窝在坛底边沿处,又蜷又卷,似是伸舒懒腰,这声音一起,蓦地便有了方向,调转头身,向着孟千姿的方向爬过来。
这应该是虫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