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辞不是逞强,周雾的冲锋外套不知是什么材质,贴在身上居然带着一丝凉意。
她这才想起来解释:“本来今天想拿这件外套去干洗,没想到下午我的开衫被学生泼了奶茶,没法穿了,就只能……暂时借穿一下。
你急着用吗?”
“不急。”
周雾道,“不用干洗,你用完随便装在哪个袋子里,下次见我带来就行。”
温辞当然做不出用完不洗直接还这种事,她没多争辩,弯腰去看旁边的狗。
萨摩耶一直想过来扑她,只是周雾管着,它只能隐忍着在旁边站军姿。
见温辞凑过来,它忍不住又开始讨好地吐舌头。
“它好可爱,它叫什么名字?”
“椰椰。”
周雾支着下巴,懒洋洋道,“椰子的椰。”
“椰椰,”
温辞默念一声,“我可以摸它吗?”
椰椰仿佛听得懂人话,自己已经把脑袋伸过来了,周雾见它这副德性,嗤笑:“摸吧,它盼了你一路,总算给它盼到了。”
温辞伸手去摸它脑袋,揉它下巴,她的手陷进狗狗的毛里,显得更纤细了。
周雾看着她几乎和椰椰毛一样白净的手指,想到那晚她指腹轻柔的触感,牙没来由一痒。
温辞问:“它是公狗还是母狗?”
“公的。”
椰椰起初是因为温辞外套上的味道亲近她,结果一人一狗才坐下来聊了没几分钟,椰椰对她的爱显然已经越了那件外套。
温辞伸手:“椰椰。”
椰椰感觉自己从没被这么温柔地叫过,立刻抬起前腿,搭在温辞手上。
“他好聪明。”
温辞笑起来,她伸手比成拳头,当做墨镜,在椰椰眼睛前比了一下,“他现在好像比你头像上胖了一点。”
“头像是它三年前的照片了。”
周雾出言诋毁,“现在胖成球了。”
“汪!”
“再叫把你栓到对街去。”
“……”
温辞笑弯了眼,没忍住拿出手机,拍了几张椰椰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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