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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第3页)

“从现在起,我就是没有妈妈的人了。”

她说,“妈妈,我以为,我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

然后,泪流满面。

爱丁堡。

这是一座辨识度非常高的城市,到处都是沧桑的中世纪风格的石头房子和哥特式的教堂、塔楼。

即使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季节里,城市也永远是阳光与阴云共存,随便风,就有“黑云压城”

的压抑,幸得城中建筑气场十分强大,无论什么样的浓云都不会“城欲摧”

,只会产生强强对峙甚至是惺惺相惜的感觉。

十多年前,小凤仙因为参加一个展会,来过这里,对这座城几乎是一见倾心,永志不忘。

这一次,参加完爱卿的葬礼,姐妹们大多要从爱丁堡转机,大家索性在这里小住两日再走。

天南海北,聚齐一次颇不容易。

这个季节,爱丁堡非常寒冷,一下车,风就“唰”

地一下卷过来,又冷又硬,直要将人推个趔趄。

天上还飘着雨,不大,但是落在脸上瞬间就要湿到心底。

金宝的先生和儿子各开一辆车,把她们从圣安德鲁斯送了过来。

“周一我再来接你。”

临别,金宝的先生贴贴她的脸,给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

当他驾着空车返程的时候,扭响电台,让不知是谁唱的歌充满了小小空间,红了眼圈。

妈妈已经过世一周了,还是伤心。

是的,他跟着金宝一起叫爱卿作“妈妈”

,这个词字正腔圆,是他说得最好的中文。

他自己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他跟着叔叔一家在美国长到十多岁,大学的时候遇到金宝。

第一次上她家吃饭的时候,紧张得话得说不出来。

妈妈微笑着接待他,温柔宁静的声音慢慢舒缓了他的情绪。

妈妈亲手为他斟茶,烤了甜饼,晚餐竟然还变出了haggis!

那份体贴和礼遇他一直记在心里。

等他毕业以后,她们随他一起来了苏格兰,回到了他的故乡。

当时他在两份工作中摇摆,一份是在加州,一份是在圣安德鲁斯。

其他方面的条件都差不多,金宝说:“我们去你的故乡吧……我的故乡回不去,你的就跟我的一样了。”

然后,他们来到这里,转眼半生。

如此长久的时光中,他跟她,还有妈妈是真正的一家人。

他的故乡跟她的一样,她的妈妈,也跟他的一样。

那些琐碎的温暖,点滴的关怀,点一点沉淀到他心底……忍不住开了窗,让疾驰的风和冷雨扑进来……呵,就像他对金宝说的那样:“死是睡的兄弟”

,妈妈不过是陷入了永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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